当前位置:网站管理系统   信息资源  服务  生产力促进中心   正文

关于同意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XML5036XXYEV10等新能源汽车在福建地区销售示范运行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4-01-03  来源: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查看:214

核心提示: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09〕44号公告)的规定,同意你公司金旅牌XML5036XXYEV10纯电动厢式运输车、XML6857JEV10纯电动客车及XML6125JEV30C纯电动城市客车在福建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范围内销售示范运行。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能源车型示范运行区域、范围的请示》(厦旅司字〔2013〕第077号)、金旅牌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承诺书和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审查意见收悉。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09〕44号公告)的规定,同意你公司金旅牌XML5036XXYEV10纯电动厢式运输车、XML6857JEV10纯电动客车及XML6125JEV30C纯电动城市客车在福建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范围内销售示范运行。请你公司认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在福建的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体系的建设,更好地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并将你公司新能源汽车在福建销售和售后服务情况及时反馈我委。

附件:同意销售示范运行区域列表.doc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代章)

2013年12月30日


关键字:同意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XML5036XXYEV10等新能源汽车 在福建地区销售示范运行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新闻中心 | 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 免责声明 | 在线客服
Copyright 2017-2018 天使科技企业孵化服务平台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27678号-1
技术支持:四川中翼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Process: 0.6166s ( Load:0.0024s Init:0.0079s Exec:0.5848s Template:0.0215s ) | DB :58 queries 1 writes | UseMem:2,79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