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第二十四条规定。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依法纳税,不得擅自改变演出地点和批准时间,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演出活动规范、有序、安全、健康。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1-14 点击率:2次
杭州明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邀请乌干达非洲鼓舞舞蹈团到丽江古城八吧酒吧《举办营业性演出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经研究,同意乌干达非洲鼓舞舞蹈团一行4人到丽江古城八吧酒吧驻场演出,演出时间2014年01月15日至2014年07月14日,每天演出三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依法纳税,不得擅自改变演出地点和批准时间,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演出活动规范、有序、安全、健康。必须严格按申报的演出内容进行演出,演出中不得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禁止的情形,不得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演员着装须符合我国观众欣赏习惯。
请于演出日期3天前持演出活动批准文件到演出所在地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并提交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举行演出。
请演出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附件:乌干达非洲鼓舞舞蹈团成员名单
1.DUNCAN LUUTU 男 护照号码:B0928677
2.JUMA KISAMBIRA 男 护照号码:B0694055
3.RICHARD ONEK 男 护照号码:B0598837
4.MOHAMED ISABIRYE 男 护照号码:B0598834
云南省文化厅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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