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填报“2013年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情况快报表”。②国家大学科技园情况表(经科技部和教育部联合批准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上报):报送“大学科技园情况表”原始文本报表及全部在孵企业和当年毕业企业的原始文本报表(一式一份),上市企业须附清单,注明上市企业名称、上市证交所及股票代码。山东省科技厅。
各市科技局、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3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3〕257号)的部署和要求,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火炬统计是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请参加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火炬统计调查工作要求,认真完成统计报表的填写和上报工作。山东亚太生产力促进中心具体负责全省火炬计划统计数据的审核、汇总等有关工作。
二、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的统计工作要求,国家级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统计工作由国家级高新区负责组织实施。
三、请青岛科技局和各国家高新区将统计数据汇总上报科技部火炬中心后,于2014年4月25日前将汇总返回的统计数据报山东亚太生产力促进中心,电子版发送至信箱wyf_sz@163.com,以便汇总形成全省的火炬统计数据。
四、火炬计划统计快报工作
(一)统计范围
2011-2013年通过复审及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填报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填报“2013年火炬计划统计快报报表(科技部门)”中“区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部分的统计内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填报“2013年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情况快报表”。
(二)报送时间与要求
请各市科技局务必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经领导签字后盖公章的《火炬计划统计快报报表》(科技部门),传真发送到山东亚太生产力促进中心,传真号为0531-82078341。
请各市科技局通知辖区内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盖有孵化器公章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情况快报表》传真发送到山东亚太生产力促进中心,表内没有发生的指标填“0”,不允许空白。
统计快报数据要尽量接近年报数据,但是不要超过年报数据。
五、火炬计划统计年报工作
(一)统计范围
2011-2013年通过复审及认定的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9年以来立项的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二)填报要求
1.高新技术企业需填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报表》,内容包括企业概况、经济概况、人员概况、主要产品概况、企业科技活动概况、科技项目概况。
2.国家大学科技园需填报《国家大学科技园情况表》、《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项目情况表》、《国家大学科技园在孵企业情况表》。
3.科技企业孵化器需填报《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情况表》、《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毕业)企业情况表》。
4.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需填报《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情况表》。
5.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需填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情况调查表》。
6.2009年以来立项的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第一承担单位需填报《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三)上报时间与要求
1.各市科技局将火炬计划年报统计数据应校验无误后,于2014年3月5日前邮寄或送至山东亚太生产力促进中心,同时报送数据电子版。
2.年报统计报表、统计软件、国民经济行业代码从火炬中心网站下载。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网址:www.chinatorch.gov.cn。
3.全部统计内容都要求以电子数据形式上报。上报电子数据方法:将全部统计数据都输入到统计软件内并经过软件校验,将软件生成的输出数据全部上报即可。
4.下列年报数据还要求同时上报原始文本报表:
①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表:报送总收入l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原始文本报表(一式一份)。
②国家大学科技园情况表(经科技部和教育部联合批准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上报):报送“大学科技园情况表”原始文本报表及全部在孵企业和当年毕业企业的原始文本报表(一式一份),上市企业须附清单,注明上市企业名称、上市证交所及股票代码。
(注:省级大学科技园要求填报科技企业孵化器表)。
③科技企业孵化器(含创业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统计报表:报送“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情况”原始文本报表及全部在孵企业和当年毕业企业的原始文本报表(一式一份)。
注意:凡是由火炬中心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必须上报。千人计划人员须附清单,注明入选千人计划的人员姓名、所在企业名称、入选批次及入选时间。上市企业须附清单,注明上市企业名称、上市证交所及股票代码。以上两种清单由孵化器管理机构加盖公章。凡是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留学人员创业园,严格按照要求填报数据,注意所填数据不得重复。
④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情况表:凡是2013年底以前批准的特色产业基地都要上报,同时报送特色基地原始文本报表(一式一份)。
⑤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情况调查表:由省政府批准的还在办的省级高新区都要上报,同时报送原始文本报表(一式一份)。
⑥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报送产品销售收入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原始文本报表(一式一份) 。
⑦火炬统计要求打印的各类表式:由统计软件自动生成的表格,包含:汇总表、校验表、(区外)收入1亿元以上企业清单、高技术服务型企业清单、上市企业清单、国家级项目未上报原因,和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新增统计清单,并由地方科技部门在每一种表上加盖公章。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山东亚太生产力促进中心 王艳芬
联系电话(兼传真):0531—82078341
电子邮箱: wyf_sz@163.com
地址:济南市经八路122号济南大厦1613
邮编:250001
山东省科技厅
201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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