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经审核,申请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规定的条件,同意确认你会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财税〔2013〕38号
南宁市教育基金会:
你会报来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规定的条件,同意确认你会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特此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财政厅 国家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地方税务局 民政厅
201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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