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管理系统   信息资源  服务  技术转移   正文

关于转发新出农字〔2014〕1号文做好春节期间发挥农家书屋作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08  来源:浙江省新闻出版局   查看:216

核心提示:现将《关于春节期间发挥农家书屋作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的通知》(新出农字﹝2014﹞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浙新广发〔2014〕21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现将《关于春节期间发挥农家书屋作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的通知》(新出农字﹝2014﹞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创新农家书屋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切实加强服务,发挥长效作用。

二、结合全省星级农家书屋评比表彰工作,切实发挥星级农家书屋的典型示范作用,推进星级农家书屋创建,不断提高农家书屋建设水平。

三、认真抓好正在开展的全省农民读书征文比赛评选活动,完成各项任务,同时,加强农家书屋的宣传和开放工作,以农家书屋为平台积极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春节期间农村文化生活。

四、认真筹划2014年度农家书屋工作安排,进一步拓展农家书屋的功能和作用,特别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沟通,落实公共资金保障,按要求做好农家书屋出版物的补充更新工作。

五、请各地将农家书屋春节期间开展活动的情况和今年工作安排,于2014年2月20日前报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场管理处(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邮编:310039;联系人:王建才,电话:0571—87163352),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1750747919@qq.com。

浙江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8日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新闻中心 | 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 免责声明 | 在线客服
Copyright 2017-2018 天使科技企业孵化服务平台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27678号-1
技术支持:四川中翼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Process: 0.2972s ( Load:0.0024s Init:0.0083s Exec:0.2655s Template:0.0210s ) | DB :58 queries 1 writes | UseMem:2,76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