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厅属各单位:近日,中纪委、省纪委先后发出《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精神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各单位要严格管控公务经费支出,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严禁转嫁摊派、公款报销各类年货节礼物品。
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厅属各单位:
近日,中纪委、省纪委先后发出《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精神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为深入贯彻中纪委、省纪委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切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渡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廉洁年”,各处(站)室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行为。现就做好我厅2014年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规定如下:
一、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二、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生病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不在此限);
三、不接受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
四、不以各种名义召开年终茶话会、联欢会、研讨会等或进行单位聚餐活动;
五、不准用公款相互送礼、宴请;
六、不进私人会所;
七、不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削减不必要的开支。
为了确保中纪委、省纪委精神落到实处,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规定的执行,各单位要自觉做到:第一,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有关规定,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四个实施办法”的自觉性、坚定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中秋、国庆两节公开信的要求,继续落实重要时间节点“五不准”的规定。第二,严格管控、加强督查。各单位要严格管控公务经费支出,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严禁转嫁摊派、公款报销各类年货节礼物品。要强化监督检查,积极采取明察暗访、调阅账目等方式,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第三,铁面执纪、违纪必究。驻厅纪检组要协同相关单位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不断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四个实施办法”的成果。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
中共山西省纪委驻农业厅纪律检查组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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