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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诸永高速公路(诸暨~金华段)路产设施日常维修及中央护栏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1-09  来源:浙江交通   查看:606

核心提示:2014-01-09

一、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人”)就浙江诸永高速公路(诸暨~金华段)路产设施日常维修及中央护栏改造工程项目(“本项目”)对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的公司进行招标。请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公司(“意向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招标公告,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二、本招标项目分两部分:1、浙江诸永高速公路(诸暨~金华段)路产设施日常维修工程是对由道路交通事故或路产逃逸事故导致损坏的路产设施的日常性维修项目,需要承包单位每天组织人员及设备在道路通行状态下对损坏设施进行更换或维修,路产日常维修设施主要包括波形梁护栏、隔离栅、轮廓标、防眩板、标志标线、里程牌、百米桩、排水沟、水泥路肩、砼等。2、中央护栏改造工程(K0+000-K224+050)主要是中央分隔带活动开口部活动护栏更换成波形护栏。
三、本次招标在洽购招标文件时须进行专业资质预审核,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的企业,近三年内有2项及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信誉良好具有履约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的公司制法人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以代理人方式进行投标。
四、各意向投标人可于2014年1月16日16时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凭身份证明及以下审查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两份,公司加盖公章)到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歌山收费站旁),洽购招标文件:
(1)意向投标人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证明;
(3)意向投标人出具的由公司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授权代表身份证;
五、意向投标人在上述时间洽购招标文件,应进行报名登记,除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外,其余文件招标人留存复印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意向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壹拾万元的投标担保。意向投标人应在2014年1月20日16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者送交至招标人(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财务部)。
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全称):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东阳支行
帐 号:1208040019049106872
七、意向投标人洽购招标文件后,依据招标文件要求送交投标文件。本次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23日9时,逾期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八、招标人(暂)定于2014年1月23日10时在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歌山收费站旁)三楼会议室举行开评标。若有变化,招标人另行电话通知。
招标人: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楼西宅(歌山出口)
联系人:刘先生 楼先生(东阳办公室)
电 话:0579-86019051
联系人:詹女士(北京办公室)
电 话:010-56035769

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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