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内蒙古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同意原包头市广电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主体变更的批复。包头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内蒙古广播电影电视局。2013年12月27日。
内蒙古广播电影电视局
关于同意原包头市广电局《信息网络传播
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主体变更的批复
包头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现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同意原包头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主体变更为包头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你局监督包头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网站严格按照许可证许可的内容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业务,健全和完善节目内容管理制度、节目版权保护制度、应急处理等机制,更好地为包头市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服务。
内蒙古广播电影电视局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