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北斗卫星导航应用产业发展的意见。加强对北斗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按照促进北斗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发展重点,编制北斗产业发展规划,加强与相关规划、政策的衔接,明确一批有专项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及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北斗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形成各部门齐抓共促北斗产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北斗卫星导航应用产业发展的意见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促进我省北斗卫星导航应用产业(以下简称北斗产业)快速发展,带动产业转型和信息消费升级,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国家卫星导航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办发〔2013〕97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北斗产业的重大意义
(一)发展北斗产业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重大决策的重要举措。北斗产业是以卫星导航和地理空间信息为基础、以具有时空特征标识的各类数据为资源、以面向市场需求提供智能化服务产品为主要特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随着全球信息技术特别是利用时空标识的信息技术不断创新,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大量涌现,不断激发新的消费需求,成为日益活跃的消费热点,市场发展潜力巨大。我省以基于位置的智能化服务为切入点,大力发展北斗产业,能有效拉动需求,加快居民消费升级,是一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既稳增长又调结构的重要举措,是我省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重要产业,在信息消费领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发展北斗产业是推动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的迫切需要。北斗产业以北斗芯片研制为核心环节,带动我省在数据获取、加工与处理,相关软硬件研发等优势的发挥,可形成我省面向智慧城市提供智能化服务为主的高端服务业竞争优势。必将推动我省智慧城市等领域智能化应用及相关服务业的跨越式发展,促进科技创新,提高创业就业水平,丰富信息消费内容,是拉动关联产业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产业,是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助推器”。
(三)发展北斗产业是提升我省信息化服务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支撑。位置信息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越来越多的人使用车载导航定位服务、手机移动位置服务、互联网地图服务以及老人儿童监护等服务,教育、医疗等智能社会管理和社会保障体系对导航及位置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加快发展北斗产业,增加信息的位置、时间属性,通过智能化应用,能使信息服务能力成倍提高,满足人民群众对信息化服务的多样化需求,有利于促进“四化同步”发展,有利于改善民生,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是提高我省信息化建设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二、总体要求
(四)抢抓“黄金十年”重要战略机遇,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围绕挖掘消费潜力、增强供给能力、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壮大产业主体,扩大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科技创新,深化开放合作,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提升产业在关键环节的核心竞争力,逐步形成以武汉为重点,以芯片研发、终端制造、数据获取、处理、应用、服务为主具有明显市场竞争优势的产业链。到2020年,实现我省北斗产业产值1000亿元以上,培育一批充满活力的中小型企业和若干个实力雄厚、国内领先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形成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成果,基于北斗应用的智能化服务在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得到广泛运用,并形成一定规模的大众消费市场,使北斗产业成为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引擎。
三、发展重点
(五)加快北斗应用芯片的研发和智能终端产品制造。研发制造基于北斗应用满足智能化需求的各类芯片和终端产品,培育若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北斗芯片研制及智能终端制造大型企业。研制基于北斗的车载智能终端芯片及智能应用解决方案,推动北斗产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加强与手机芯片商合作,研发与第四代移动通信(TD-LTE)相结合、基于北斗的手机芯片及智能化系统芯片系列;加大民生领域应用芯片和智能终端研究,推出基于北斗的教育、医疗等社会保障智能服务终端;按照国际通行规则,打造芯片及智能终端研发核心团队,着重瞄准信息市场,研制满足市场旺盛需求的北斗芯片及智能终端产品,带动整个产业链快速发展。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全省范围的多层次、多用户实时精密定位服务的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加快推进地理国情普查、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建设,扩大数据获取、加工的产业规模,重点发展为信息消费和智能化应用奠定基础包含地理空间数据、具有时空标识的经济社会信息数据和智能终端随机实时数据的大数据中心,建设可视化实景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和北斗时空信息云平台。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从事基于北斗卫星时空基准的各类专题数据的采集加工,推动北斗卫星应用技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构建安全、精准、实时、开放、智能的信息消费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我省基于北斗卫星时空基准的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丰富完善基础信息资源和政府信息资源。
(七)大力开拓信息消费领域。发展基于时空信息云的各类数据加工、处理、分析、可视化和位置服务等平台软件建设,加强智能终端、智能语音、信息安全等关键软件的开发应用,支持北斗智能终端产品在湖北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等示范产业中的推广应用。研发基于北斗卫星时空基准的公共服务云平台,支持北斗智能终端企业、电信和广电营运企业、互联网企业、软件企业和广电播出机构发挥优势参与营运。加快自主可控智能应用系统研发推广,开发基于北斗卫星时空基准的各类智能化服务产品,实现智能终端与智能化服务一体化发展,形成相应的商业运营模式,拓展信息消费市场,提升信息消费供给能力,满足海量用户智能化、个性化服务需求。
四、推进措施
(八)统筹规划北斗产业发展。加强对北斗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按照促进北斗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发展重点,编制北斗产业发展规划,加强与相关规划、政策的衔接,明确一批有专项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及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北斗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根据规划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实施路径、建设周期、承担单位及责任单位。制定与推广各行业与北斗产业应用领域相结合的关键技术标准,积极参与国家北斗卫星应用标准和重要基础性标准的研究制定。
(九)建设北斗产业园。将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列入省重点工程,在政策支持、土地等方面给予保障,建成辐射全国的北斗产业园区。争取国家相关部门在我省设立以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产品认证、质量检测为主要内容的“国家级产业联盟中心”和“国家北斗卫星导航产品(湖北)质量检测中心”;积极创造条件,建设军民融合创新中心;建设湖北省北斗卫星导航与地球空间信息服务中心、北斗产业创新技术孵化基地,不断扩展服务领域,形成产学研用一体化的科技创新及技术孵化体系;鼓励引进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在产业园区设立研发总部,建设芯片及智能终端研发制造基地,将园区打造成全球卫星导航领域重要的研发中心、制造中心、服务中心,形成完整的共生型产业发展业态,促进企业集聚发展。
(十)加快北斗应用示范建设。抢抓北斗重大专项示范机遇,利用可提供实时精密定位服务的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在航运、农业、商务、交通、林业、减灾等重点领域和武汉等地区开展示范应用,选择数字城市建设基础较好的城市开展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实施北斗导航大众工程和安全工程,以应用示范推动产业发展。加快智能平台建设,形成基于北斗导航技术的各行业、区域智能管理解决方案和标准体系,逐步推进北斗导航和授时的规模化应用。
(十一)扶持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各种所有制资本联合重组,优化资源配置,扩大企业规模。推动一批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的企业上市,培育发展我省北斗名牌企业及名牌产品。支持企业进行体制机制创新,鼓励企业设立应用开发创新基金,推进技术与服务模式融合创新。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市场占有率高、具有国际经营管理水平,对产业链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北斗产业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以及相关行业的整体发展。加大对领军企业的扶持力度,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聚焦产业做大做强的核心环节,集成优惠政策予以保障。
(十二)促进北斗产业科技创新。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和我省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创新优势,加大北斗科技创新力度,提高科技经费投入水平。加快北斗芯片及智能终端产品、各类信息数据融合、相关软件和智能化服务的科技创新,发挥重大科技专项的引领作用,实施产业重点领域创新发展工程,开展核心技术科技攻关。加快产学研协同创新,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北斗科技研发中心,加快企业创新成果孵化、转化和产业化,促进科技成果的资本化和市场化,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十三)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全面落实引才优惠政策,推动我省人才计划向北斗产业倾斜。以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为重点,着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型的核心技术研发人才和科研团队;以提高北斗产业综合竞争能力为核心,加快引进和培育具有国际视野的经营管理人才。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发展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技术或知识产权参股、入股等产权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十四)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创建国内外卫星导航企业合作交流机制,促进多模卫星导航系统的技术合作与应用。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各类企业参与全球及区域性北斗卫星导航投资合作计划,推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装备、软硬件产品以及技术服务进入国际市场。积极营造良好的商务环境和诚信环境,吸引国内外大中型企业来我省投资兴业,提升我省北斗产业的国际地位。
(十五)规范北斗产业市场秩序。加大北斗产业市场培育,完善市场统一监管机制,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行业自律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北斗产品和服务的监测和认证,支持建立第三方安全评估与监测机制,建立健全北斗市场招投标、信用评估、咨询服务、统计制度及工程监理、监督检验等服务保障体系。完善北斗及地理信息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及发布、使用工作,形成公平、开放、守法、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
五、完善支持政策
(十六)完善政策法规支持体系。健全和完善促进北斗产业发展的法规、规章,加快地理空间信息数据交换和共享等立法工作。减少行政审批,分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简化重大项目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实行适度宽松的北斗相关企业市场准入政策,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式服务。加大北斗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
(十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省级财政资源,整合全省支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北斗产业发展。为国家北斗重大专项实施提供配套资金,为重大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重点项目提供保障资金,为加快北斗社会化应用服务提供贴息贷款和补贴资金,为龙头企业优化组合提供杠杆资金,为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提供融资担保和补助资金,为重点新产品新工艺研究提供产业孵化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争取国家相关专项资金的支持,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资与运营模式。
(十八)加强税收金融支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认真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力度,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推动有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为龙头企业的并购重组提供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帮助北斗小微企业增信融资,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发行股票、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拓宽抵质押品范围,对其合理信贷需求给予支持。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金,鼓励民营资本和各种类型的风险投资、产业资金进入北斗产业市场。
(十九)加快各类信息资源的整合。以北斗时空标识为基础,整合各部门专题数据,提升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应用价值。以政府财政为主投入产生的各类专题信息数据,必须在统一的北斗卫星时空基准下加入时空标识,实现时空关联、整合、开发,以满足信息化深度服务和产业发展的需要;各部门要按照《湖北省地理空间信息数据交换和共享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大交换和共享力度,将已有专题数据,增加北斗时空标识,并进行整合,新采集的数据必须具有北斗时空标识;地理信息服务机构负责统一整理保管,并按照规定提供使用。
(二十)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北斗产业的发展,在智慧城市等涉及时空信息服务的重大项目建设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满足北斗产业发展需要的各类服务产品。在涉及卫星导航及位置服务应用领域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相关评审机构要加强安全审查,增加对自主知识产权北斗卫星数据、产品和数据支撑服务平台的可行性评价,大力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产业化。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由省政府和相关部门组成湖北省北斗卫星导航应用产业发展专项领导小组。具体协调和指导产业发展工作,研究制定促进产业快速发展的优惠政策及措施,负责北斗产业发展资金的管理,积极申请国家支持北斗产业发展的重大专项(基金、重大项目),推动产业重大项目的组织、申报与实施,促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测绘局。形成各部门齐抓共促北斗产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十二)成立北斗产业发展专家顾问组。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根据北斗产业发展的需要,为产业发展规划和北斗重大项目的评审、验收、评奖工作提供咨询和服务;积极研究分析省内外北斗产业发展现状,提供产业发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重大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二十三)强化协调配合。各级政府要将发展北斗产业列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基础性、公益性地理空间信息的建设投入,建立健全促进北斗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确保产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在跨部门、跨区域的顺利实施,建立与企业间的双向沟通平台,及时获取、传递、反馈信息,及时发现和解决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共同推进我省北斗产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201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