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使青海交通门户网站、交通运输部青海交通子网站和内网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同时防止失密、泄密现象,更好地展示青海交通风貌,做好网站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青交办字[2013]189号
为使青海交通门户网站、交通运输部青海交通子网站和内网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同时防止失密、泄密现象,更好地展示青海交通风貌,做好网站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一、成立信息发布审核领导小组
组 长:周勇智 交通厅党委委员 副厅长
副组长:王 林 交通厅厅长助理
成 员:杜 军、刘国华、杨文才、张 捷、李军、李积胜、薛宏轩、赵连龙、马培君、张以民、娄季川、赵青芝、王才业、陈阳、陈万福、王海军、李永福、苗广营、徐勇、李志超、田明有、王启龙、李文时、常广德、惠世元、董献付、刘洪金、张德褔、薛庆江、冯勇、王晓东、邢敏、高振强、侯卫中。
领导小组职责:制定全厅信息发布审核的方针原则,负责交通信息发布审核的领导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杜 军 厅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杨文才 厅办公室副主任
张 捷 厅办公室副主任
侯卫中 通信信息中心主任
成 员:李桂娥、朱蒲辉、蔡兆强、马继军、巴雪慧、李慧祯。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审核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的工作信息,并及时发布在青海交通门户网站和交通运输部青海子站上(日常工作由通信信息中心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交通信息的收集、分类、汇编、发布;
(二)负责交通系统信息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三)审核各单位上报的信息是否符合上报程序;
(四)对上报信息的疑似内容进行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查询纠正,保证信息准确无误;
(五)对上网信息进行安全保密初审,制止下列内容的信息上网:
1、上网信息是否涉及秘密(有明显的密级文件标志的严禁在网上发布);
2、虽未标识,但内容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单位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在网站发布;
3、当前不适宜对外发布的信息。
(六)审核和禁止信息中是否含有下列内容:
1、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传封建迷信等内容;
3、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等内容;
4、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教唆犯罪,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内容;
5、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审核程序
(一)信息发布实行四级审核:一级审核:提供信息的各处室、各单位领导(行政负责人)审核并签字。二级审核:通信信息中心发布前审核。三级审核:信息发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四级审核:信息发布审核领导小组审核。
(二)各级审核职责:1、各单位信息员负责信息的收集工作,并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各单位主管领导为本单位信息审核负责人,由信息员报送给通信信息中心的信息默认为已由各单位主管领导审核通过。2、通信信息中心网站管理员和主管领导在发布信息前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内容、文字方面的错误。3、厅信息发布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第三级审核,负责审核通信信息中心上报的较敏感信息。4、厅信息发布审核领导小组为第四级审核,主要负责突发事件、重大事项的信息审核。
(三)日常工作中只进行一、二级审核,突发事件、重大事项和敏感信息需进行第三级和第四极审核。
三、加强信息发布和网站的管理
各处室、各单位和通信中心要加强网站的管理工作,厅属各单位应成立信息发布审核小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严格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各单位要加强网络管理和安全教育,采取技术措施加强网络安全,并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文明上网、安全上网,不得在互联网上泄露国家秘密,不得在网上发表危害国家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情节严重的将追究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青海省交通厅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青交办[2008]371号文同时废止。
青海省交通厅
201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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