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各市(县)交通运输局、洋浦经济发展局,厅直属各单位,相关运输企业: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春运期间客运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动态监管,督促运输企业对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影响安全行驶的行为。部道路运输春运电子邮箱:ysskyc@mot.gov.cn;
各市(县)交通运输局、洋浦经济发展局,厅直属各单位,相关运输企业:
2014年春运将于1月16日开始,2月24日结束,为期40天。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春运工作要求,结合省委、省政府今冬明春重点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省2014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保障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机制
春运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春运工作作为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载体,以“便民利民、平安春运”为主题,按照“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原则,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精心谋划组织,强化应急保障,完善值班值守,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出行。
为加强组织领导,省厅决定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全省道路水路运输工作。
组 长:董宪曾 厅 长
副组长:周文雄 副厅长
成 员:许教春 厅办公室主任
罗苏平 厅运输管理处处长
童循倬 厅安全监督处处长
周 明 省道路运输局局长
黄飞舟 省港航管理局局长
曾永祥 省海峡办主任
赵留忠 省港务公安局局长
下设春运工作协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运输管理处,具体负责春运工作综合协调和内外联络。主任:罗苏平(兼),副主任:温远良、陈雄,成员:郭延斌、王康超、曹贤球、张越佳、杜莉,蔡亲耀、林桃、杜清茂。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及厅直属相关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负责春运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省际班线车、省际包车、市县际班线车、市县际旅游车春运工作由省道路运输局统筹安排;省内各港口、码头、渡口的春运工作由省港航管理局统筹安排;琼州海峡春运工作由省海峡办具体安排;市县内班线车、旅游车、包车、公交车、出租车以及渡口船舶等春运工作由各市(县)交通运输局统筹安排。
二、 科学组织运力,优化运输组织
2014年春运,全省计划投放营运客车13554辆,共计256011个客位,其中省际班线车260辆,12200个客位;省内班线车3265辆,73308个客位;省内旅游车1530辆,43577个客位;市内包车735辆,19081个客位;公交车2698辆,87581个客位;出租车5066辆,20264个客位。全省计划投放营运客船115艘,共计15954个客位,其中琼州海峡客滚船21艘(含海口北海航线),14102个客位,786个车位;乡镇渡船94艘,1852个客位。此外,省道路运输局还储备了250辆旅游车运力、20辆市县际班线车运力,以备客流高峰应急调配。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输企业要密切关注春运客流动态和旅客出行方式变化,结合国家2014年1月31日零时至2月6日24时春节黄金周小型客车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政策,加强运力统筹,优化运输组织,保障道路水路春运高效有序。一是科学掌握运输需求。合理应用历史客流数据开展好道路水路运输市场分析,主动掌握客流变化和春运旅客出行需求,科学制定运输方案,合理配置车船运力;二是加强动态调度和管理。督促运输企业通过售票情况及时掌握客流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车船班次密度,灵活采取滚动发班、流水发班等形式,增开车船班次,避免出现大规模旅客滞留情况;三是积极组织包车直达运输。要督促运输企业深入大型厂矿、工地和学校等客源集中地,了解运输需求,组织包车直达运输,减少旅客中转换乘;四是确保客运班轮正班、正点运营。港口部门要保证客运船舶优先靠泊、过渡,优先安排省际客运班车过海,尽量缩短省际班车在港装卸船时间;五是保障电煤、成品油及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重点做好煤炭、燃气等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继续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优先便捷通行并免收车辆通行费。
春运期间,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下发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管理要求和包车客运标志牌二维码识别软件的通知》(厅运字〔2013〕56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包车客运管理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包车客运信息化监管,保障包车客运安全、有序、规范运行。进出广东的省际班车、省际包车客运管理工作,按往年安排进行,严格执行持证进出广东的春运制度。《进出广东春运证》由省道路运输局按交通运输部规定式样统一制作(证件式样见附件1),各市县运管机构按实际需求量申领。各级运管机构要严把省际包车客运企业、车辆、驾驶员资质关,严格核发条件、程序和手续,签名核发,逐一登记。包车客运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跟踪责任,交通运输部鼓励包车通过客运站回程配客,以提高车辆使用率。客 运包车异地回程载客的,可不向客源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琼州海峡客滚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市场管理的意见》(交水发〔2013〕351号)和《琼州海峡客滚船舶轮班运行的实施方案》,针对旅客及车辆增加和恶劣天气等情况,做到早准备、早安排、早部署,完善应急预案,科学调配运力,提高航道通行能力、泊位使用率和船舶周转率,保证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安全、畅通、有序。
三、 严格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监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13〕186号)要求,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运行。
一是组织安全检查。春运前,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运输企业、客运站场(码头)、安检设施、消防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做好车(船)维修及保养工作,组织逐级签订春运《安全责任书》,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同时,要协同和配合地方政府、海事部门加强对“四客一危”船舶的安全监管,督促客运码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工作措施,加大对旅游客船和渡口渡船的安全检查,严厉打击船舶超载和非法载客载物等违法行为。港务公安局要做好港区、船舶治安秩序维护工作。省港航管理局、海峡办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琼州海峡渡运在恶劣天气等紧急情况下客流、车流的疏通措施,督促港口企业加强渡运车辆夹带危险品的检查工作,严禁混装、夹带危险品货物和超限、超载车辆上船,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是落实安全制度。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春运期间客运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动态监管,督促运输企业对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影响安全行驶的行为。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依法依责加强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必要时应取消有关驾驶员参与春运的资格。长途客运车辆要严格执行“凌晨2时-5时停止运营或实行接驳运输,落实驾驶员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客运企业要主动联系纳入交通运输部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的相关省份,择优选择试点企业和线路,确保安全有序。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运输企业要在春运前进行一次全员培训,注重加强对营运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职业操守培训,增强安全责任和事故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驾驶员应对恶劣天气、湿滑路况、弯路陡坡的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安全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运输安全。要按规定配备驾驶员,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及带病驾驶行为。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监控和管理,教育司机严格执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严禁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及匝道口停车上下旅客,如遇特殊情况应迅速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处理。
春运前,省厅将组织对各市县春运准备和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将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通报批评并作出相应处理。
四、坚持以人为本,提升服务质量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督促客运企业、车站、码头等单位坚持“以人为本”、“人文关怀”的服务理念,为旅客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服务。一是严格落实服务标准。各运输企业和客运站要认真贯彻落实“三优”、“三化”管理要求,保持站容站貌和车容车貌整洁,客运场站按规定配齐和使用各项服务设备,采取多种便民措施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二是提升服务品质。各客运站、码头要在客流高峰期增派服务人员,增加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及时发布班车时刻和票源等信息;积极推行网络售票、电话订票、客运站联网售票、手机售票等方式,为旅客购票提供多种选择;省公路管理局要督促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快完善服务设施设备配置,改善就餐、住宿、如厕、车辆维修、路况信息发布等服务条件,提供免费开水,维护停车秩序,完善照明设施,为车辆和旅客提供安全、周到、人性化的服务,使高速公路服务区成为旅途中的“温馨驿站”;三是提供便捷高效的出行条件。要加强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与铁路、民航、港口的接驳换乘,提高道路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的集疏运能力,提升旅客换乘方便性和快捷性。要加强出租汽车运营调度和管理,完善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运力保障措施,提升出租汽车集疏运能力;四是加强信息服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通过印制发放春运宣传资料、发布公告和公益广告等形式,向社会宣传春运各种信息。要利用媒体和运政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春运动态、运力状况、车船班次和路况等交通运输出行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客运站要利用电子信息屏、公告栏、广播、 闭路电视等途径发布信息,合理引导旅客出行。如遇恶劣天气导 致旅客滞留,要及时做好旅客安抚和解释工作,同时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供应。
交通运输部将继续与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开展春运农民工平安返乡(岗)安全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有关事项按往年要求执行,请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运输企业积极与当地工会组织加强合作,认真组织好竞赛活动。
五、完善应急预案,提高保障能力
春运期间,我省有可能会受到雾天、强风等不良天气影响,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提前做好相应准备,认真总结应急运输工作经验,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全面提升应急运输保障能力。
一是要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制度。根据运输需要,省道路运输局负责启动省内道路运输应急预案,严格按照规定发放《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未启动应急预案前不得发放此证。省财政和省厅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贴承担省际、市县际应急加班运输任务的车辆。
二是春运期间如需抽调非营运车辆参与省内中短途客运的,应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规定条件,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驾驶人员应接受运输安全、技能和客运业务培训,提前熟悉运行线路路况,并持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式样见附件2)运行。
三是公路部门、运输管理机构及琼州海峡各港航企业要主动与气象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建立气象信息交换机制,全面做好道路水路交通气象预报以及路况出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提前进行部署。从事省际道路客运的企业和始发车站,要尽早掌握气象和路况信息并通过电话、短信提前告知驾驶员。对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省际客车要暂停售票,停止发班。因天气原因造成客车停班停运的,售票窗口要及时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从事琼州海峡及乡镇渡口水路运输的港口、运输企业应完善配载、卸载、票务和调度工作制度,确保无旅客滞留现象。同时,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按规定做好应对冬季流行病、传染病的防控工作,防止通过车船传播和扩散。
六、加强春运宣传,规范信息报送
春运期间,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道路水路春运宣传工作。要主动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广泛宣传交通运输部门采取的春运新举措,特别是大力宣传一线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辛勤工作、热情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先进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积极关注媒体报道反映的运输安全与服务问题,并认真调查核实,对确有问题的,要及时加以纠正和改进。有关新闻宣传信息,及时报至厅新闻办春运电子邮箱(xiaoyu0836@163.com)。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信息报送制度,保持通信畅通,确保及时、准确、规范报送数据和信息。
(一)关于文字材料报送问题: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春运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厅运明电〔2013〕1号)和水路春运信息报送的有关要求,省道路运输局、海峡办每天上午9:00前要将前日的春运工作概况(包括生产数据、工作特点和亮点),形成书面材料,分别归口报送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和水运局,同时抄送省厅春运协调办公室。
(二)关于信息数据报送问题:省道路运输局、海峡办于每天上午10:00前将前一天的道路、水路旅客运输信息:一是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向厅春运协调办公室值守人员报送;二是分别通过“春运、黄金周道路运输信息报送系统”(http://218.247.138.181:7001/)和“水路旅客运输信息网上报送系统”(http://slky.mot.gov.cn)向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和水运局报送。水上旅客运输热点地区信息报送按《“黄金周”和“春运”期间水上客运热点地区运输情况报告制度》规定执行。
(三)关于路况信息报送问题:省公路管理局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183号)要求,及时通过路况信息管理系统向交通运输部公路局报送路况信息。
(四)关于海汽集团数据报送问题:按照交通运输部“百城百站”道路旅客运输经济动态监测制度,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在每天上午9:00前向交通运输部报送前一天0:00至24:00的道路旅客运输动态信息。
(五)关于重、特大事件信息报送问题:各市县交通运输局要严格按照省厅《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处理程序》(琼交运安〔2013〕442号)的相关规定,及时报告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
(六)关于营运车辆事故信息报送问题: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交运发〔2012〕737号)的规定执行,由车籍所在地和事故发生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1小时内报告当地政府和省厅值班室。水上交通事故或险情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交通运输部应急办值班室(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总值班室)。
(七)关于春运总结材料报送问题:春运结束后,各市县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局、港航管理局和海峡办要将春运总体情况、主要特点、工作措施等形成书面总结,于2014年2月28日前以文件和电子邮件报省厅春运协调办公室,以便汇总报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政府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春运期间,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运输企业值班领导和值守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请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和厅直属有关单位将假日值班安排表和春运值班电话于2014年1月13日12时前分别报省厅值班室和春运协调办公室。
部道路运输春运电子邮箱:ysskyc@mot.gov.cn;传真为:010-65292722,010-65292534(春节黄金周期间);部水路运输春运电子邮箱:sys637@mot.gov.cn,传真为:010-65292638。
厅春运协调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65324013、65220161、18889559665(手机),传真:65383603,电子信箱:hnsjttysc@163.com。
省交通运输厅春运期间值班电话:65343827,传真:65369183。
省道路运输局24小时值班电话:66112611、66117877(客运科),传真:66115611。
省港航管理局24小时值班电话:66112061,传真:66210820。
省海峡办24小时值班电话:66526833,传真:66526835。
附件:1. 进出广东春运证式样
2. 非营业性客车参加2014年春运证明式样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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