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按照《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2013年认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国认法〔2013〕27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省局决定在2013年6月到9月组织开展我省2013年认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由省局认监处和省局稽查局共同组织实施。一、检查重点。此次监督检查分为自查和迎接国家认监委重点抽查两个阶段。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贵安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按照《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2013年认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国认法〔2013〕27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省局决定在2013年6月到9月组织开展我省2013年认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由省局认监处和省局稽查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检查重点
(一)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情况;
(二)认证执法情况;
(三)认证行政执法案卷。
二、检查工作安排
此次监督检查分为自查和迎接国家认监委重点抽查两个阶段。
(一)自查(6月5日-6月30日)
各市(州)局和贵安新区局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本辖区自查方案,由认证监管科(处)牵头、稽查局配合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各市(州)局、贵安新区局认证监管科开展自查时认真填写《2013年认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自查表》(见附件)、各市(州)稽查局选出本辖区优秀行政处罚案例1-2件。各市(州)认证监管科根据自查情况,对本辖区认证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自查报告,并于2013年6月25日前将《自查表》及自查报告报省局认监处,优秀案例由各市(州)稽查局报省局稽查局。
(二)迎接重点抽查阶段(7月-9月)
各市(州)局按照《通知》要求,整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整理好执法案卷,做好迎接国家认监委的重点抽查》
联系人:朱智辉(省局认监处) 电话:0851-6509801
贺 云(省局稽查局) 0851-6506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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