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上海索山家具设计有限公司: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彭贵银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浦劳人仲(2013)办字第11231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特此公告。
上海索山家具设计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彭贵银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浦劳人仲(2013)办字第11231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会定于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下午13时3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跃进路14号南楼二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四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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