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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机遇 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发布日期:2014-01-13  来源:广西省科学技术厅   查看:327

核心提示:谢迺堂。同志们:2004年,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与广东等八省知识产权局签署《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协议》,2005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部门加入,形成了“9+2”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先后实施了十多项知识产权合作项目。加强全区市、县知识产权工作的交流,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在全区均衡发展。

——在全区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谢迺堂

2010年3月30日 南宁

同志们:

上午好!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这在广西还是第一次。在2月初的全区科技工作会上,我们像往年一样,已经对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但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在2009年末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意见》,贯彻落实的任务艰巨,我们应该进行一次认真深入的研究。特别是在刚闭幕的全国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再一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我们召开这次会议,就尤其必要。会议的任务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2010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和自治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的部署,全面启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提高我区知识产权综合能力。

下面,我谈四方面意见。

一、广西知识产权事业在改革开放中已经取得长足进步。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特别是新世纪以来的发展,我区知识产权事业从无到有,稳步发展。

(一)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逐步健全。

自1984年在自治区科委设立专利管理处以来,我区各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先后建立。到2009年底,自治区、14个设区的市和35个县(市、区)在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增挂了知识产权局的牌子,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知识产权工作,主管专利工作。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则分别由工商、版权、农业、林业等部门负责。此外,自治区和各市人民政府通过知识产权办公会议或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比较有效的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由此在全区基本形成了运行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二)地方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日趋完备。

1998年以来,我区相继出台并适时修订了《广西专利保护条例》、《广西著作权管理条例》、《广西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地方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广西科技进步条例》、《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等科技政策法规、战略规划,也都提出了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等市也先后制定和施行专利申请资助办法等政策措施。不久前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意见》,对全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使我区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趋于完备。

(三)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稳步提升。

自1985年我国施行《专利法》以来,特别是近年来,自治区不断强化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导向,在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和课题的组织实施中,明确提出以专利为主要代表的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出指标,引导创新主体着力创造自主知识产权,促进了全区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的稳步增长,发明专利所占比重逐步提升。1985-2009年,广西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2%,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18%。2009年,全区申请专利4277件,排全国第24位,西部第5位;获专利授权2702件,排全国第24位,西部第5位;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280件,获授权326件,比上年分别增长17.9%和59.8%。

(四)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主体。

企业知识产权意识逐步增强、制度逐步建立完善,专利创造运用能力提高,逐步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主体。2009年,全区企业申请专利1564件,占全区专利申请量的36.6%;获授权1067件,占全区获授权量的39.5%。

在数量增加的同时,企业专利质量也在不断提升,部分专利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2008年我区企业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3件,2009年荣获2件。

(五)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

近年来,全区每年坚持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和打击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有效遏制了知识产权违法侵权案件的发生。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与区市两级人民法院密切配合,建立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互相支持互为补充的协作机制,有效处理了各类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还和公安、工商、药监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组,积极做好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大型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六)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持续增强。

2009年4月,在自治区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建成广西全部领域专利数据库,向广西辖区内公众免费公开,我区专利信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广大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便捷地检索全世界主要国家地区专利文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宁代办处于2007年12月开业以来,通过加强制度和条件建设,现已具备高效受理专利申请、费用减缓等服务能力,2009年受理质量在全国26个代办处中跃居第一。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逐步形成,目前已有专利代理机构9家,商标代理机构19家,一批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信息网络中心等形成了一定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能力。形成了广西专利集市、广西专利技术展示交易网等专利技术展示交流和交易平台。2009年4月,中国(广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正式挂牌开展工作,先后开展了专利战略分析、专利预警分析、合同纠纷咨询、诉讼咨询等20多项服务。

(七)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不断提高。

多年来,我区坚持组织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自2004年起,每年在全区举办的广西知识产权宣传周,已成功举办六届。自2003年起,每周在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卫星广播播出“走进知识产权”栏目,至今已经播出400多期。自2006年起,编写年度《广西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全面向社会各界公布我区各领域知识产权工作状况。“知识产权在广西”门户网站已经成为我区知识产权电子政务和信息传播的主要平台,2009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采用信息量列全国各省(区、市)第五位。2008-2009年,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与自治区人事厅共同组织知识产权公需科目考试,全区企事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近百万人参加。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每年组织丰富多彩的知识产权培训班、宣讲班和讲座。持之以恒的宣传培训,显著提高了公众知识产权意识,营造了有利于知识产权发展的良好环境。

(八)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有效开展。

多区域协作成效显现。2004年,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与广东等八省知识产权局签署《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协议》,2005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部门加入,形成了“9+2”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先后实施了十多项知识产权合作项目。2008年,与西部各省知识产权局签订了《西部十二省市区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协议》,并已协作办理了数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2009年,签署《泛珠三角区域内地九省(区)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协议》并订立了统一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受理标准。

国际合作交流日渐活跃。2007年,成功接待欧洲专利局局长访桂;2008年,成功接待美国驻华大使馆高级知识产权专员访桂;2009年,在南宁成功协办中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巡回研讨会。这些对外交流活动,增进了西方发达国家对我区知识产权保护事业进步的了解,扩大了广西的影响。

总之,我区知识产权事业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是全区各级各界几代知识产权工作者共同艰苦奋斗的结果,是全区广大科技人员不断创新的结果,是全区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对全区知识产权工作者、广大科技人员以及关心支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各级领导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礼!

二、我区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着严峻形势和突出问题。

当今世界,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知识产权壁垒,以及由技术和知识产权支撑的绿色壁垒、社会责任壁垒,成为发达国家维护其经济霸权的利器。随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加快、系列千亿元产业迅猛发展、中国-东盟自贸区贸易日益活跃、广西大开放大开发格局迅速形成,我区面临的知识产权竞争和压力必将日益加剧。对此,我们必须准确预判、清醒认识。

(一)当前我区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形势。

首先,从国际上看,知识产权竞争日益激烈,发展自主知识产权是新形势下我们的必然选择。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知识产权作为经济科技竞争焦点,越来越成为引发国际贸易争端的重要因素。特别是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扩散蔓延以来,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明显抬头,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更被发达国家频繁用于打压竞争对手。例如美国频繁发起“337调查”,就是调查进口到美国的外国产品是否侵犯其国内企业的知识产权,如果调查认定侵权成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裁决要求侵权企业停止侵权(课收高额专利使用费)、或没收侵权产品、甚至把侵权产品排除出美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披露,2003年至2009年,我国连年成为遭受“337调查”最多的国家,不少被诉企业的产品因为没有自主知识产权不敢应诉或败诉,最终被逐出美国市场。

其次,从国内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大力创造和运用自主知识产权。温总理指出,虽然2009年我国在全球率先实现经济回升向好,但当前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总理强调,要大力推动经济进入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轨道。为此,国家将继续推进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这些重大战略举措,都必须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作为支撑。以汽车工业为例,2009年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三个年产量超千万辆的汽车生产大国,但我国自主品牌汽车主要是价格低廉的“微面”,在中高端和新能源汽车市场,因为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我们竞争力还很弱。面对巨大挑战,各个产业都必须加强自主创新,在核心技术领域大量形成并运用自主知识产权,才能实现科学的发展。

第三,从区内看,抢抓新的重大发展机遇,广西必须全面提高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当前,我区经济形势比较好,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迎来了极其难得的新的重大发展机遇。面对重大机遇,马飚主席在自治区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2010年,自治区将全力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做优工业。具体讲,就是要加快“14+4”产业体系建设,全力打造食品等14个千亿元产业,培育和发展新材料等4个新兴产业,并将为此集中力量开展科技攻关。开展科技攻关,既要攻克产业重大核心关键技术,更要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把我们的创新成果转化为受法律保护的自主知识产权,确保赢得市场竞争的主动权。

总之,无论是出于当前继续应对金融危机的需要,还是在今后一段比较长的时期支撑工业发展、建设创新型广西和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着力提高我区知识产权综合能力,都是紧迫且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任务。

(二)当前我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看到严峻形势的同时还要看到,虽然我区知识产权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从总体上看,我区知识产权事业与经济科技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不强。一直以来,我区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占全国总量不到1%,排在全国中下游。代表实质性技术进步的发明专利我区更少,最近10年仅占申请总量的20%左右,占授权总量的比例则不到10%。2010年是实施《广西科学发展科技三年计划》的收官年,专利申请量要求达到5500件,今年的增长率必须达到29%才能实现,任务非常艰巨。

二是地方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尚不完善。第三次修改的《专利法》已经自2009年10月1日施行,但《广西专利保护条例》的修订还没有列入自治区人大立法计划。自治区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经费仍然明显不足,还不能对发明人申请专利给以足够有效的激励。《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意见》的相关具体配套政策措施还需要各有关部门制定。

三是管理人员队伍弱小、机构不健全。大部分市知识产权局具体负责知识产权工作只有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工作压力很大。全区挂起知识产权局牌子的只有35个县(市、区),在不少的县知识产权工作还是盲点。

四是社会化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发展滞后。我区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专利代理机构规模普遍较小,专职从业人员总数还不到50人;服务项目还比较单一,代理能力也较薄弱,基本上仅仅简单从事专利申请过程的代理工作,且不具有涉外代理能力。在无形资产评估、知识产权鉴定、知识产权许可贸易等中介服务方面还处于摸索阶段。

此外,我区知识产权人才短缺,高层次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更是匮乏;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专题数据库建设刚起步,专利文献信息利用水平仍然较低。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还任重道远。

三、认真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意见》精神,准确把握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大局。

2008年6月5日,国务院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作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大战略部署,目标是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我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工作,于2009年12月23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到2020年我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明确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为战略重点,在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特定领域知识产权等方面部署实施七大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战略任务,制定了发展知识产权事业的具体政策措施,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广西化,其贯彻落实必将有力促进我区知识产权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实施意见》内容丰富,全文8400多字,我们在学习中要把握要点,领会精神实质。具体讲,要着重把握好三点:

第一,《实施意见》突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强调发展自主知识产权。

强化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政策导向,坚持技术创新以能够合法产业化为基本前提,以获得知识产权为追求目标,以形成技术标准为努力方向。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机制,强化企业创造运用知识产权的主体地位,提高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第二,《实施意见》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全社会创新激情。

强化行政执法保护与司法保护的协调运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探索建立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援助机制。

第三,《实施意见》要求提高管理与服务能力,为发展知识产权事业提供有效保障。

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探索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审议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县级人民政府充分运用《纲要》的授权,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总的来说,《实施意见》高屋建瓴,部署全面,是我区从现在起到2020年知识产权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作为政府归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机构,身体力行并协调有关各方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是各级知识产权局的重要职责。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切实把《实施意见》的各项部署贯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

四、把握机遇,振奋精神,全面启动并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实施意见》的出台,使我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进入新的时期。全区知识产权工作者从现在起到2020年,要把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作为知识产权工作的中心任务,坚持不懈抓紧抓好。具体到当前,2010年作为贯彻《实施意见》的开局之年,抓好知识产权工作,十分重要。

今年1月,在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前,王岐山副总理在听取国家知识产权局领导班子汇报时指示,要认真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2010年总的任务就是要狠抓《纲要》的贯彻实施。

2月1-2日,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召开,确定的2010年工作总体思路的核心就是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2月4日,自治区副主席陈章良同志召开自治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对2010年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两点基本要求:一要找准切入点,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二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实施意见》落到实处。

根据王岐山副总理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指示以及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自治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精神,2010年全区知识产权工作要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以组织贯彻《实施意见》为主线,重点抓好七方面工作:

(一)加强《实施意见》贯彻工作的统筹协调。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的作用,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工作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精心制定《实施意见》的推进计划,分解落实各项任务,形成全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合力。

各市、县知识产权局要以贯彻《实施意见》为契机,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各市要在学习领会《实施意见》精神实质基础上,根据本市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方案,有条件的制定本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或实施意见,报请政府批准实施。各县特别是知识产权试点县,要制定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工作措施,为全区各县(市、区)作出示范。

(二)发挥知识产权在自主创新中的导向作用。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要积极配合、支持科技厅有关处室,对拟立项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进行专利信息分析和风险评估,为立项后的重大科技项目提供相关的专利信息跟踪服务。

自治区以“千亿元产业科技攻关工程”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以重大发明专利的获得和保护为重点的全程跟踪机制,引导创新主体把获得发明专利作为自主创新的重要目标。引导创新主体加强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

各市也应当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与科技创新、与科技计划管理紧密结合,努力强化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政策导向,科技经费安排逐步向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倾斜,争取更多地产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

(三)加强对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加强全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对现有的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强化服务和督导,引导其中基础较好的企业研究、制订并实施专利战略,为全区企业作出示范。2010年自治区科技计划已安排项目支持10家企业深化试点工作,希望这些企业所在市知识产权局加强对企业的指导,确保项目课题有效实施。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完善自治区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制度,进一步扩大专利申请资助的范围,加大专利申请资助、奖励的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申请国外专利。

有条件的市要积极争取实行和加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制度,与自治区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助推全区专利申请总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增幅逐年较大幅度提高。

(四)提高依法保护知识产权能力。

加大学习宣传新《专利法》的力度,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加快《广西专利保护条例》的修改工作,力争早日纳入自治区人大立法计划。区、市两级知识产权局要共同努力,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执法队伍的建设,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自治区要加强对各市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重大执法活动的协调。研究制定我区的《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规程》,指导各市知识产权局开展相关执法业务,提升全区专利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市、县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知识产权局既是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也是专利行政执法机关。各市、县特别是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具备条件的地方,要积极争取本级政府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加强人员配备,健全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形成专利行政执法能力。

(五)增强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进一步完善全部领域专利数据库及其检索平台,形成更加便捷有效的专利文献检索服务能力。普及专利信息利用方法,提高创新主体利用知识产权信息的能力。培育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查新、分析服务队伍,为创新主体提供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加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宁代办处建设,进一步提高为企业提供专利申请、费用减缓审批以及许可合同备案等服务的能力。

推进我区重点行业、企业建立专利保护的预警机制、应对机制及维权援助机制。继续支持中国(广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提高维权援助的能力。维权援助中心要努力提高人员素质,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拓展服务领域,为企业提供更好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

(六)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知识普及。

以《实施意见》精神为主要宣传内容,深化对社会各行业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特别要重点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充分利用广西知识产权宣传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广西活动等平台,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加强“知识产权在广西”门户网站建设,提高网络宣传影响力。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活动,多方位、多层次地开展知识产权宣传。

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培训,特别是结合《实施意见》的发布,结合新《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实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业务培训和宣传讲座。

(七)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集成联动与合作交流。

制定出台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管理办法,集成自治区、市、县资源和力量,重点推动县(市、区)和高新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提高市、县抓知识产权工作的水平和显效度。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市县的工作指导,帮助基层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加强全区市、县知识产权工作的交流,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在全区均衡发展。

积极参与泛珠三角区域、西部十二省区、中南片区、华南片区的区域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探索创新区域合作机制,积极借鉴先进省份成功的经验,促进我区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积极探索面向东盟、面向主要国际贸易伙伴的知识产权合作新途径,提高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同志们,《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意见》的全面实施,给我区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同时也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区知识产权工作者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锐意改革,着力创新,推进我区知识产权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广西、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提供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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