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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发展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4-01-1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查看:197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推进全区科技事业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信息索引号:NMG-022-0102000-2005-001 发布机构:内蒙古科技厅
内容描述: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推进全区科技事业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坚持把科学技术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一)充分认识科学技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是引领未来发展的主导力量,对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顺应科技进步和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已经明确,必须坚定地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推动力量。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新一轮发展竞争中,谁能够把握机遇,谁拥有科技优势,发展的步伐就会加快,就能赢得主动。我区应奋力赶上发展的时代潮流,不断增强对科技发展的预见性和主动性,确立科技强区新目标,进一步加快科技发展步伐。这不仅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执政水平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必须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近年来,我区科技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由于我区科技基础薄弱,总体实力在全国的排位仍然靠后,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公共平台支撑力度不强,经济发展主要依靠资本的高投入和能源、资源的高消耗。我区经济已连续几年持续高速增长,今后仍将保持一个较长的快速增长期。快速发展的经济要求我们必须摆脱资源型和依附型的发展模式,把资源优势和现代科技优势结合起来,从战略高度增强发展科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解放和发展科技生产力,坚定不移地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来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加快科学技术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把科技强区奋斗目标作为强化实施科教兴区战略的重大举措,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向建设创新型内蒙古努力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二)基本思路。把向建设创新型内蒙古努力作为面向未来的总体战略,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推动力量,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围绕自治区新型工业化、现代农牧业、现代服务业和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进程中的技术约束组织重大科技攻关,选择重点领域实施跨越,努力在原始性创新、集成创新、引进先进技术基础上消化吸收再创新方面不断取得关键性突破。


    (三)总体目标。到2010年,基本建成与向建设创新型内蒙古努力相适应的区域创新体系,综合科技进步水平在全国的排位稳定在前20位以内,经济增长方式初步转向创新驱动型,主导产业总体技术水平明显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0g以上,环境状况不断得到改善,全社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占全区生产总值(GDP)的比例达到或超过15%,建成一批高水平研究开发基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标志性科技工程,大型骨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自主技术在主导产品中的比重持续上升。


    三、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一)继续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把高新技术产业作为自治区经济增长的战略先导产业和经济跨越的第一增长点,推动高新技术产业进入以提升创新能力和扩充产业规模为主导的集约发展阶段。在稀土及新材料、生物技术、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智能化农牧业、新能源、环保及生态综合治理等新兴产业领域,尽快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产业群体:在机械、冶金、化工、能源、交通、轻纺、传统农牧业及传统服务业领域,加大高新技术改造的力度。通过发展上述产业,优化产业结构,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内部结构,争创高新技术产业新优势。继续培育、认定一批高新技术园区和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建设呼包(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逐步形成高新技术产业的群体优势和局部强势。


    (二)加快改造提升,做高做强传统产业。围绕能源工业、化学工业、冶金工业、装备制造业、农畜产品加工业等自治区支柱产业,在高起点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基础上,加强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大幅度提高装备水平和工艺技术水平;掌握一批影响传统产业持续发展的共性技术、核心技术,集中力量攻克一批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节能降耗治污、实现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技术,新培育一批具有科技优势和规模优势的名牌产品,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积极推进企业信息化进程,大中型企业普遍实施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及企业资源管理。


    (三)增强科技支撑,加快建设现代化农牧业。依靠农牧业科技进步,为调整农牧业结构、提高农牧业整体效益、增加农牧业收入提供技术保障;采用现代技术加强动植物新品种选育及改良研究,加强农作物栽培、畜禽养殖综合关键技术研究与引进;围绕发展壮大乳、肉、粮、油、草等主导产业,实施农牧业常规技术升级战略;围绕促进绿色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及农畜产品加工、转化和增值,开展基因工程、细胞工程技术、空间技术等现代生物技术的应用:选择具有区域优势的小麦、玉米、大豆等农经作物、中蒙药材及畜牧养殖业,建立以专家系统为核心、集成多种先进信息技术的示范推广体系,以核心技术的研究开发带动产业化。


    (四)促进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围绕自治区生态保护建设工程的实施,把农牧林业结构调整与生态系统恢复相结合。提高林业生态建设的保护功能,促进生态产业技术的发展。结合国家六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开展,对已退耕还林还草、实施全面禁牧的地区,加强恢复与建设保护技术研究开发:加强适宜我区立地条件的优良林草品种引进、培育与推广工作:根据沙漠化发展的脆弱性、可恢复性和可逆转性特征,研究探索轻度沙漠化土地和中、重度沙漠化土地治理的不同模式;突出抓好水土流失、草原退化、盐碱化治理、高效节水灌溉、土壤无毒化、农牧业生产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技术的研究。对全区水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推进节水常规技术升级和高新技术创新,实施改善部分地区水资源危机的工程方案。加强区域性环境污染的综合防治,实行污染物排放控制制度:重点引进、研发和推广防治污染的关键技术和设备,搞好工业废水、废气、废物和城市垃圾综合治理,建立环境污染预防、控制、治理技术体系等。


    (五)提高社会公共领域的服务水平。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支撑,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和现代旅游业,开展现代服务业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示范工作,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开展食品安全监测技术体系和重大疾病、地方病防治及流行性传染病预警与控制技术研究,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开展重大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预测预报和防控技术研究,提高灾害预警和防控水平。


    四、组织科技攻关重点突破。实现技术跨越式发展


    (一)进一步突出科技计划的主攻领域,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突出科技计划对全区调整经济结构、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协调运作全社会科技力量,有效整合科技计划资源,不断完善“5226”体系,强化跨学科、跨专业的技术集成,选准关键技术领域,突出重大科技专项,选择有利于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具有高技术含量、自主知识产权、能较快转化并形成新经济增长点的项目,集中在“136”工程规划区和五大科技产业化领域实施。重大科技专项要加强原始创新与集成创新,大力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筛选和捆绑相关重点项目,形成专项规模和完整的产业链条,在充分集成科技资源的基础上实现重点突破。
    (二)在具备条件的技术领域和产业领域实施技术跨越战略,带动经济的跨越式发展。选择资源优势突出、产业和技术基础较好、市场前景广阔的重点产业,直接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着力解决决定产业发展水平的战略性、关键性技术问题,跨越技术和产业的某些发展阶段,抢占重点产业的技术制高点,提升重点产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带动经济的跨越式发展。继续保持羊绒、矿用汽车、肉乳等产业技术和生物制药、发酵工程控制技术、稀土功能材料、新能源、部分农牧业高新技术的国内国际领先水平;到2010年,电力、煤炭、钢铁、铝业、煤化工、天然气化工、新材料等产业的技术水平进入国内前列,部分绿色、特色农畜产品生产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实施技术跨越要把主攻方向放在直接引进最新技术武装重点产业上,同时注重优势领域的自主开发,加快智力资本积累,大幅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针对一批重大技术前沿问题和重点方向取得原创性突破,推出一批能够带动技术跨越的自主知识产品。


    五、整合创新资源,建设与向创新型内蒙古努力相适应的区域创新体系


    (一)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支持企业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引导企业加大研究开发投入,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自治区重点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都要建立技术中心,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技术开发机构。推动转制科研机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其建立产业技术平台。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使其成为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鼓励以企业为主体开展产学研合作,通过项目带动和利益共享建立战略联盟。落实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园区等。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制定有助于保护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发展的技术标准。


    (二)建立和完善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主体的知识创新体系。营造和谐的改革环境,完善必要的配套措施,进一步发展壮大公益科研机构,加速建立现代院所制度。建立和发展教学研究型大学,强化其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引领自治区领先和优势学科专业的自主创新。支持从事应用基础研究的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校整合科技资源,联合建设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知识创新基地和基础条件平台,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专业布局要基本覆盖优势学科,以应用基础研究为特色,主要承担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知识创新科研任务。选择已有工作基础和具有条件的骨干企业建立一批博士后工作站,培养企业高端人才和源头创新队伍。选择研究、开发、产业化链条比较成熟的学科专业,联合国内著名院校建设多种形式的虚拟研发组织。


    (三)建立和完善高效运作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围绕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增长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风险投资与技术产权交易、推动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农牧民收入、转变政府职能等方面重点扶持一批专业化、规模化的科技中介机构,打造一批中介服务品牌。建成覆盖全区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络,进一步增强核心服务能力;引导各级各类科技信息机构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咨询、论证、评估活动,继续夯实信息网络平台,推进数字内蒙古建设:集约化发展各类综合、专业孵化器,统筹孵化器政务、信息、融资、创业辅导、专业技术等多种服务功能的完善提高,整合社会资源进入孵化器建设市场;推动技术市场体系建设,深化和拓展技术产权交易工作,发展常设技术市场和会展交易:健全全区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体系,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总体水平,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设和完善机制灵活、讲求实效、政策配套的农村牧区科技服务体系,发展农牧业专家大院、专家工作站、科技特派员、农技110等多种形式的科技服务。组织科技中介行业协会或监管协会,建立科技中介机构的市场诚信机制和有利于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健康发展的组织制度、运行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


    六、深化改革,推动制度创新


    (一)深化科研体制改革。总结“九五”以来科技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已出台的相关改革政策,巩固改革成果。


    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含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国务院部门所属科研机构)和公益类科研机构,具有面向市场经营能力部分,3至5年内全面完成以股权多元化为基础和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公司化改制;公益类科研机构,在自治区公益科研领域具有国内领先优势和对区域经济有较大影响的研究部分,完成非营利科研机构的认定和组建,5年内全面建立现代院所制度,形成3至5家接近国内水平的知识创新基地。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要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用人自主权和分配自主权,按照理事会领导下的院所长目标责任制运作。完成转制的各类科研机构要明确新的功能和定位,从组织结构上确保各科研机构形成以市场导向配置科技资源,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培育核心竞争力,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科研成果迅速转化的新机制。高等院校在完善教育职能的同时,要切实强化高校科研为经济社会服务的功能,使高等院校成为自治区基础性、公益性科研的主体。


    (二)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进一步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把重点放在研究宏观战略、制定发展规划、创造保障条件、优化政策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上。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统揽科技工作全局的责任,强化公共科技服务职能,弱化对竞争性研发活动的具体干预,消除影响资源优化配置的制度性障碍。以增加投入和能力建设为重点,强化旗县科技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要调整计划的功能结构和管理方式,提高项目的集成度、导向性和自主知识产权比例;科技经费管理改革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优化支出结构、统筹配置资源、强化监督管理;科技评价和评估管理体系改革要以落实已经颁布的科技评价办法为重点,推动科技评价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科技奖励制度改革要以激励自主创新为导向,完善奖励制度及其评审体系:分配制度改革要以技术资本化为核心,落实知识产权、技术和管理要素协议作价参与收益分配的激励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向关键技术岗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七、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快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一)培养—批高层次科技人才。以自然科学基金和重大产业化专项、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等人才培养工程为龙头,加快培养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领先水平的专家、学者和一批自治区级带头人,以此带动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培养和引进并举,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不断加快高科技人才队伍集聚。以国家和自治区科研项日为载体,集聚有重大影响的科学家、技术实用专业人才,加大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的力度。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对人才的凝聚作用,充分发挥重要课题、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集聚人才的功能,建立开放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形成多样化的人才引进方式。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主抓、人事科技部门具体负责。其他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科技人才工作格局。


    (二)完善人才使用制度。坚持在创新活动中培养人才,在创新实践中识别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人才竞争机制,在竞争中选拔科技人才。破除论资排辈的陈旧观念,加大对青年人才的培养、使用力度,让优秀科技人才和团队在实践中脱颖而出。提高政府科技奖励额度,突出重点、体现导向,对有功人员予以重奖,提供重点实验室、科研基地和优厚待遇等,营造民主的学术氛围,为人才创造良好的创新创业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关心人才、爱护人才、支持人才干事创业的环境。


    八、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多元化的科技投融资机制


    (一)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把科技投入作为公共战略性投资,逐步提高科学技术投入的总体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的要求,确保财政对科技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幅度。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提高科技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强化财政科技拨款在引导科技投入多元化过程中的调控能力。整合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和已设立的各类科技专项资(基)金,确保白治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增长幅度每年以高于年度财政收入增长幅度3至5个百分点的幅度增长。试行以奖代拨、贷款贴息、有偿使用、资本金注入等多种科技经费使用形式。


    (二)引导企业在科技投入中发挥主体作用。各级政府要引导、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总量,使企业真正成为科技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各类企业的技术开发费用要足额提取,大中型企业不低于当年销售收入的15%,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低于3%,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5%,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生产成本,在税前列支。提取技术开发经费低于规定比例的,不能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政府拨款。


    (三)建立完善科技风险投资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政府引导,最大限度调动全社会科技投入的积极性。鼓励发展多种性质的风险投资组织,积极吸引民间资本介入科技风险投资。鼓励创业投资,鼓励社会资金、非战略性国有资产变现资金用于风险投资。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各类孵化器设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基金、创业基金或贷款贴息资金。建立担保代偿金和再担保制度,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金融部门要进一步调整信贷结构,提高对科技项目的贷款比例,对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给予重点支持,强化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机制。


    九、切实加强领导,推进科技强区


    (一)领导好、组织好、实施好科教兴区战略,是新形势下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工作。振兴经济首先要振兴科技。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科技工作,进一步强化“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意识,把实施科技强区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充分发挥科教兴区领导小组的作用,协调解决科技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自治区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实施科技强区纲要》,各盟市要据此制定本地区科技发展规划。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舆论引导、整合社会资源、汇聚各方力量、全面推进科技强区的新局面。


    (二)创造有利于科技发展的良好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推进科技进步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把科技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大力加强科普工作,注重发挥科协等群众团体的作用。要积极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勇于创新的氛围。弘扬科学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要在全社会进—步形成全民关心、社会支持、政策保障、服务高效的科技发展环境。


    (三)建立科技进步监督考核机制。科技强区,重在落实。实行盟市、旗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加大评估监督力度,把实施科技强区工作业绩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考核、评估、使用的重要依据,真正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考核有力的工作体系。制定科技进步具体考核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由科技主管部门会同组织部门共同考核。各级政府要做好实施科技强区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加强科技发展重大问题的战略研究,努力形成高效、有序的科技创新和管理体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决定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贯彻意见或实施办法,大力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为加快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0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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