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大力提高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我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不断提升研究水平和质量,不断增强理论创新活力,实现我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进一步繁荣和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内教办发〔2009〕4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大力提高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我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不断提升研究水平和质量,不断增强理论创新活力,实现我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进一步繁荣和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进一步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和提高研究质量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一)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的战略高度,不断深化对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要性的认识
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在全面推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过程中,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体现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思维能力、精神状态和文明素质,对推动我国经济和政治发展、引领社会和谐与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离不开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高校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新思想和新文化传播的重要基地,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承担着重要责任。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者和工作者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队伍的重要力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在推动理论创新和先进文化发展,推进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方面,在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科建设、加强人才培养、扩大社会服务能力等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要深刻认识哲学社会科学对社会进步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加快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深刻把握我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现状,充分认识切实提高研究质量的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得到了进一步的繁荣和发展。但是,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我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与所承担的时代责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多不适应之处;与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期望和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例如,在科研内容和科研方法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空泛、浮躁、重复、理论脱离实际等现象,科研成果应对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的能力还不强,科研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条件保障方面也存在着不能适应哲学社会科学快速发展需要的现象。这些情况已经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因此,必须要深入认识切实提高研究水平和质量的紧迫性,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大力提高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意见》,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全面创新。
二、大力提高我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总体思路与基本要求
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着力点,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立足创新为主题,以提升质量为导向,实现从重数量增长向重质量提升的转变,要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研究与发展方向,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必须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为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做出新的贡献。
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风是高质量研究的重要前提,这既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又是全面提高高校教学、科研质量的重要保证。必须加大学风、学术道德的建设力度,建立健全加强学风建设和维护学术道德、学术纪律的相应组织机构,制订加强学风建设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及时发现和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把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抓紧、抓实、抓好。
(二)大力进行理论创新,持续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创新是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决定性因素,也是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不断深化的动力。大力提高哲学社会科学创新能力,是提高研究质量的内在要求,也是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保证。
创新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品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应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的核心,把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贯穿到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中去,以此来观察、分析、研究当今的世界、当今的中国、当今的内蒙古。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基本原则,正确认识不同历史阶段社会思想意识形态的主流和支流,透过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看本质,有针对性地去研究社会发展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增强创新意识,激发创新活力。要鼓励哲学社会科学的继承创新、综合创新、原创创新,以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的理论创新。要在观点、概念、思维、体系、方法等方面有明显创新,力争在理论前沿问题和实践前沿问题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取得优秀科研成果的作者要给予大力宣传和奖励。通过不断增强创新能力,提高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和社会效益,推动我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健康发展。
(三)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做出更大贡献
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高校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高校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应当自觉地投身到这个建设工程之中,为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做出重要贡献。
要依托高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以及政治理论课进行建设,以项目和课题合作为纽带,以跨院校、团队式研究为基本形式,构建虚实结合、机制灵活、具有较强原创力和辐射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网络和导向平台。
要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政治性强的特点,凝炼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方向,强化马克思主义的综合性和整体性研究,大力带动马克思主义研究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发展,并以此来指导和影响整个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
要继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道路的研究和探索,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高校的“三进”工作。要根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要求,进一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研究,努力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族发展和振兴之路。
(四)立足自治区,面向全国,强化特色,全面提升质量
我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是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力量,既要依托实际,服务地方,又要追赶哲学社会科学的学术前沿,研究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要在保持特色优势学科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科学规划,凝聚学术力量,集中优质资源,进行重点建设,使特色更特,优势更优,达到由“特”向“强”的提升,使得优势和特色研究在现有水平和地位的基础上,抓好这些研究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针对关键课题进行集体攻关,力争优势学科的科研实力达到国内乃至国际领先地位。
要积极组织本校社会科学骨干力量,做好资源整合和队伍汇聚,做好与区内外高校的横向联系,加强校际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把握时代特点,反映学科前沿,注重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模式的创新和多样化,重视基础性研究,突出应用对策性研究,鼓励开展综合性研究,立足于当代中国国情和内蒙古区情,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继续开展具有鲜明地区特色和民族特色的理论创新和普及。
要统筹协调和处理好发展特色与整体提高的关系,依托优势特色学科,突破薄弱环节,扩大新领域,培育新的增长点,带动相关学科的发展,力争形成相关学科群和一批国内乃至国际知名的学科和学术带头人,实现自治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整体推进,全面提升我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在全国的综合实力。
(五)加强基础研究,突出应用研究,强化社会服务功能
加强基础研究,必须遵循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规律,重视和尊重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者的探索精神,突出哲学社会科学的长远价值,并根据学术发展的新动向进行动态调整。要重点扶持关系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全局的基础研究项目,扶持对学科创新发展起关键性作用的基础研究项目,扶持对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有重大作用的基础研究项目。
我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者和工作者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与发展的需要进行应用研究。要积极主动寻求和承担实际部门的委托研究课题,或与实际部门工作人员开展合作研究,提倡和鼓励教师参与自治区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科学决策与战略规划活动,为实际工作部门提供咨询服务,为政府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理论参考,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应用对策研究成果,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六)科研要与教学、人才培养并重,达到相互促进
要努力探索科研与教学的结合点,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操作机制,把教学上的难点和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一定的机构和机制及时反馈到科研管理部门,科研管理部门也要及时地采取一定措施组织广大教师进行科研攻关,并将科研成果及时返回到教学中去,形成科研与教学互动、教学与科研相长的良好局面,防止出现科研与教学两张皮的现象。
要通过教学改革提高教师的科学研究水平和教学水平,通过实行启发性、反思性教学,通过学生和教师之间的交流、互动,着力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的高素质人才,从而不断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提高全民族人文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
高校的根本任务就是要教书育人、立德树人,就是要使学生牢固树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同时又具备为国家、为人民服务的实际本领,在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各高校要切实把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的全过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切实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的教育功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七)以人为本,大力加强科研队伍的建设
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关键在人,即关键在于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素质高的哲学社会科学教学与研究队伍。只有形成高素质的教学与研究队伍,才能创造出高质量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要把队伍建设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加强对队伍的培养与提高,重点是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做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五批队伍”的建设:培养一批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立足中国、面向世界、学贯中西的思想家和理论家;培养一批理论功底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引领我国哲学社会科学跨越发展的学术带头人队伍;培养一批年富力强、政治和业务素质良好、锐意进取的中青年学术骨干队伍;培养一批潜质突出、勤奋努力、志在学术、勇攀高峰、政治合格、为人正派的青年后备队伍;培养一批管理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的科研管理队伍。这五批队伍要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努力形成老、中、青相结合、团结协作的研究团队和梯队。
要发挥科研基地和重大项目凝聚和培养人才的作用,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政治上关怀,事业上支持,学术上尊重,生活上关心,努力造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各类人才人尽其用的局面。
三、采取具体切实的措施,努力提高我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
(一)建立健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制度
要采取有力的组织措施,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制度,强化哲学社会科学管理机构建设,创新管理模式,确保管理到位。要形成机构健全、职能明晰、人员专业、运行高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组织体系和管理机制,为促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进一步繁荣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哲学社会科学管理部门要朝着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的方向努力,做到以管理引领正确的科研方向,以管理调动研究人员的积极性,以管理促进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产生,实现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整体推进。
(二)强化科研项目管理,加强前期培育,进行全程跟踪,运用考核激励手段,努力“抓结项、促质量”
要大力支持和鼓励申报、开展各类课题的研究。为保证项目成功申报并最终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各高校要强化科研管理,加强前期培育,通过设立校级人才基金、青年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出版基金、精品项目、跨学科项目等来支持研究工作,积极为申报高层次项目作前期积累。对于申报成功的省部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激励和监督,可以按照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管理模式,要求项目负责人公开举行开题报告会和中期学术报告会,及时了解项目进展,进行全程跟踪。
要认真制定科研成果奖惩与激励措施,在科研成果评价和科研人员考核等方面,坚持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近期考核与长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评价过程中,要特别强调研究的创新性,把是否发现新问题、挖掘新材料、采集新数据,是否提出新观点、采用新方法、构建新理论,作为衡量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高低的主要内容。要鼓励运用现代先进的科学研究方法和手段,把创新程度作为衡量科研成果质量高低的核心要素。对于经过几年或若干年检验,被学术同行公认、社会广泛承认的具有重大的学术价值、社会价值的优秀科研成果要给予相应的配套奖励或追加奖励,让确有真才实学的人得到充分的认可,让真正有利于个人成才的激励机制落到实处。
(三)加强科研基地建设,打造科研创新平台,构筑学术高地
要结合自身的办学传统和优势特色,突破阻碍研究人员有机组合和资源共享的学科壁垒、院系壁垒、学校壁垒和区域壁垒,通过多学科交叉融合,整合优势研究力量,凝炼研究方向,完善以项目为纽带、以课题负责人为龙头、人才组合灵活、有利于激发科研人员创造性的研究组织形式。
要组建具有学术优势的重点研究机构。各高校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建设校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建设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打好基础,并努力形成资源优化共享、学科相互支撑的科研平台和学术高地。
(四)加大投入并完善经费投入机制,使科研获得必要的物质支持
高校要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的投入,要合理确定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经费在整个科研经费中所占的比例,并确保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经费逐年增长。
要广开渠道,调动社会各方面支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争取多种经费来源,加大支持力度,努力为广大哲学社会科学教师和科研人员提供更好的研究条件。
鼓励设立各种类型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鼓励社会各界捐赠,鼓励科研机构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合法开展有偿咨询服务。扩大和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支持力度,以拓宽视野,增进创新能力。
建立完善优秀成果评奖、优秀著作资助出版基金,择优资助出版更多高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著作。
(五)改进评价方法,强化质量标准,优化研究成果评价体系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存在的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突出的是科研评价体系不够完善、评价方法不够科学。要认真研究,努力改进科研评价制度,适应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的转变,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评价体系。
要把创新程度作为衡量科研质量高低的核心要素,建立符合哲学社会科学特点的分类评价标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评审制度和评审监督制度,鼓励积极健康的学术批评,从而形成有利于学术创新的环境,有利于成果转化的机制,有利于潜心研究、厚积薄发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落实发展规划,为不断促进我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进一步繁荣发展我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是一项长期、艰巨和系统的任务,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和探索,特别是需要加强领导和落实规划,在工作体制和机制上予以保证。
(一)加强领导,营造有利于提高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和创新能力的良好环境
加快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是高校的一项基本任务,也是高校领导的一项基本职责。高校领导要深刻认识哲学社会科学的地位和作用,切实保证把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同样重要”落到实处;要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建设和事业发展,加强和改进对哲学社会科学的领导,切实把哲学社会科学摆到学校更加重要的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分工明确具体抓;党政领导班子要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大计,从而营造出有利于提高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和创新能力的良好环境。
(二)制订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并加以实施
要从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内在规律出发,根据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要求,结合自治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实际需要,围绕提高创新能力和研究质量,制订哲学社会科学中长期发展规划,从而通过准确定位、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协调发展,指导我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进一步繁荣发展。
(三)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完善工作机制
教育厅要进行经常性的科研工作专题研究,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水平。
要成立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领导高校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把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起来,定期研究我区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长远规划和重大问题;要规划和协调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工作,组织规划的实施,并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程不断提出新的研究课题。
要成立自治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委员会,做好社会科学研究的规划、管理、评估等工作。自治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密切关注学科理论发展前沿,重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为规划自治区高校文科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新兴、交叉学科理论的研究提供咨询意见,审议自治区高校文科发展战略,为自治区高校文科的学科建设、师资培养和教学、研究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二○○九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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