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为及时传达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和1月14日全市商贸流通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2013年度全市商贸流通工作情况,部署2014年度工作任务。2.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负责内贸工作中层以上干部;3.部分商贸流通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负责人(由区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自定)。
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及时传达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和1月14日全市商贸流通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2013年度全市商贸流通工作情况,部署2014年度工作任务。市政府决定召开全市商贸流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16:00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新牌坊电信大楼二楼一会议室,各区县(自治县)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1.市商委全体在家委领导;
2.市商委机关各处室处长、副处长,正处长级干部;
3.部分商贸流通企业、行业协会负责人;
4.市商委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5.新闻媒体。
(二)分会场
1.邀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
2.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负责内贸工作中层以上干部;
3.部分商贸流通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负责人(由区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自定)。
四、会议议程
主持人:凌凡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1.市商委主任周克勤总结2013年工作、部署2014年任务;
2.市政府刘伟副市长讲话。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作好分会场信号调试、会务准备;通知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参会。
2.主会场参会人员由市商委负责通知。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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