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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2013年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大排查进展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15  来源: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查看:491

核心提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2013年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开展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大排查的通知》(黔建建通〔2013〕557号)再全面、深入、细致开展排查,对排查出拖欠的项目建立排查台账,逐一落实措施和时限,加快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解决,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上报住房城乡建设

领域2013年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

工资大排查进展情况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总部、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各相关单位:

目前,省政府组织九个督查组正在全省开展2014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督查工作,采取听汇报、抽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检查。督查反映,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排查不彻底,还留有死角现象;2013年10月22至11月30日,大排查期间,排查出的部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项目,未制定支付计划和预案。为切实做好2014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就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2013年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大排查进展情况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清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

春节及“两会”期间,是发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最重要时段。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当前清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意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大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排查、巡查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春节及“两会”期间我省城乡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形势稳定。

二、加快解决排查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项目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开展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大排查的通知》(黔建建通〔2013〕557号)再全面、深入、细致开展排查,对排查出拖欠的项目建立排查台账,逐一落实措施和时限,加快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解决,

实行闭环管理,逐一办结销号。对拖欠严重、还款计划履行不好的地区和单位,要实行挂牌督办,并逐级上报。

三、严格执行信息上报制度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有关应急信息报送制度的规定,对本地区、本单位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发生的群体性、恶性事件,及时逐级报告,不得迟报、漏报。1月25日前各市(州)住建局、贵安新区住建局、仁怀市、威宁县建局上报本地区大排查台账逐一办结销号情况。

四、加大处罚力度和责任追究

因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造成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予办理其新开工程项目招标、施工许可手续;房开企业资质不进行延期,恶意拖欠工程款的,取消其资质;外省入黔企业清除出贵州建筑市场。2月15日前,各地住建局上报本地区多次或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房开企业、施工、监理等企业名单。

五、强化应急值守

一是要健全应急管理机构、明确职责,明晰应急响应和工作程序,职责到人,特别是加强紧急状态下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落实保障措施。二是春节及“两会”期间,认真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和节假日期间值班制度,值班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联系人;周平忠 ;联系电话:0851-5360031;

传真:0851-5360058;电子邮箱:1586366887@qq.com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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