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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15  来源:吉林省体育局   查看:296

核心提示:现将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印发《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体青字〔2013〕1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省体育局、教育厅将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印发《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制定《吉林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吉林省体育局。责任编辑: 体育局。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

现将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印发《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体青字〔2013〕1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省体育局、教育厅将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印发《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制定《吉林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附件:国家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体育局

吉林省教育厅

2013年12月31日

体育总局教育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责任编辑: 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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