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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省2013年准予延续鉴定资格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15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查看:777

核心提示: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二、本次评估准予延续的550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要严格按照公布的鉴定职业(工种)、等级范围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三、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鉴定所(站)一码(机构编码)、一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标牌)、一证(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规范管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检查的通知》(粤人社办〔2013〕230号)要求,对全省564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进行检查评估。经评估,有545家鉴定资格许可准予延续,经整改合格准予延续的5家,不予延续的14家。

现对准予延续的551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网址:www.gdhrss.gov.cn);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估准予延续的550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许可证到期的要换发新《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其中经广州市审批的94家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换发;经深圳市审批的51家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换发;省直、行业和其余地市鉴定所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由省厅换发。

二、本次评估准予延续的550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要严格按照公布的鉴定职业(工种)、等级范围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三、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鉴定所(站)一码(机构编码)、一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标牌)、一证(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规范管理。

实施过程有疑问的,请与我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

附件:2013年准予延续鉴定资格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名单

(*注:附件位置“信息公开目录 >组织机构 >各地服务机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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