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管理系统   信息资源  管理  创新方法  正文

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4  来源: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查看:370

核心提示:为加快推进“科技强安”战略实施和安全科技“四个一批”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4〕50号)精神,就我省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四)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推荐。

黔安监规划函〔2014〕66号

各市(州)、贵安新区安全监管局,各煤监分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科技强安”战略实施和安全科技“四个一批”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4〕50号)精神,就我省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成果奖由项目完成单位自愿进行申报,通过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并公示后产生。

(二)申报推荐项目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和冶金等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防治为重点,在技术、工艺、装备、产品和材料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先进性、适用性,或者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科技成果。

(三)申报推荐项目必须是已经结题的科研项目,或者是已经推广应用的技术装备项目。优先申报推荐列入总局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和安全生产事故防治重大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四)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推荐。

二、申报推荐操作流程

申报单位采用网上填报和报送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报。

(一)在网站(http://www.safetytech.org.cn)上进行注册。

(二)在线填写《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省安全监管局或贵州煤监局。

(三)网上直接生成并打印《推荐书》,送省安全监管局或贵州煤监局审核盖章。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如实、详细填写《推荐书》有关内容,纸质材料须与电子数据一致。

(二)申报单位提交的相关文件、证书、证明等材料复印件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不得弄虚作假或剽窃侵夺他人科技成果。

(三)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指导本辖区内的产学研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四)申报单位应于2014年6月20日18:00前完成在线提交,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省安全监管局规划科技处。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4年5月12日

(联系人:倪银邦,联系电话:0851-6891444)

责编:安监局管理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新闻中心 | 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 免责声明 | 在线客服
Copyright 2017-2018 天使科技企业孵化服务平台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27678号-1
技术支持:四川中翼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Process: 0.3304s ( Load:0.0025s Init:0.0085s Exec:0.2978s Template:0.0217s ) | DB :58 queries 1 writes | UseMem:2,75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