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一、此次项目征集分为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和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两类(分别对应文化部通知附件1和附件2,在线申报入口亦不同)。二、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以地方文化行政部门管理账号登陆平台,按照文化产业司通知要求对深圳地区申报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的项目进行审核。三、申报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的仅需网上申报,无需上报纸质件。
粤文市〔2014〕39号
各地级以上市文广新(文体旅游)局、顺德区文体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充分发挥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快实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和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项目,日前,文化部文化产业司下发了《文化产业司关于征集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的通知》(产函[2014]21号),组织开展2014年度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征集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辖区企业申报,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此次项目征集分为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和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两类(分别对应文化部通知附件1和附件2,在线申报入口亦不同)。请各地认真对照相应条件积极组织企业进行申报。
二、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以地方文化行政部门管理账号登陆平台,按照文化产业司通知要求对深圳地区申报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的项目进行审核。
三、申报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的仅需网上申报,无需上报纸质件。申报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的必须符合通知中支持领域和方向以及申报主体、申报条件的要求,企业在网上申报后将纸质件申报材料(详见文件部通知附件2)一式六份加盖公章,省属企业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省文化厅,其他企业的申报材料附当地地级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门对申报项目的审核意见,一并报送至省文化厅(广州市东风东路701号)。
四、两类项目申报自即日起,截止审核上报时间均为2014年4月4日;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纸质件申报材料请于上述时限前报送至省文化厅文化市场与产业处。
特此通知。
附:《文化产业司关于征集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的通知》(产函[2014]21号)
(联系人:程薇、余义;联系电话:020-37803354、37803353)
广东省文化厅
2014年3月19日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