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推进我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科技支撑保障能力,根据《国家安全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创建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4〕51号)精神,对我省安全新科技支撑平台创建工作提出如下要求: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的创建工作,由项目承担单位自愿申报。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黔安监规划函〔2014〕68号
各市(州)、贵安新区安全监管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推进我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科技支撑保障能力,根据《国家安全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创建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4〕51号)精神,对我省安全新科技支撑平台创建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申报方式
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的创建工作,由项目承担单位自愿申报。省安全监管局负责收集汇总和遴选并出具推荐意见后,统一寄至评审组织单位(华北科技学院)。
二、申报依据
申报单位应当在《安全科技支撑平台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厅科技〔2014〕35号)规定的范围内选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创建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满足相关软硬件条件。
三、其他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认真结合《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评审标准》,
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软硬件条件进行充分的阐述,提出合理、可操作的创建方案。严禁弄虚作假或者夸大其词。
(二)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指导协调本辖区内具有较强经济、技术创新实力的产学研单位积极申报。
(三)《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申报书》等相关内容可进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www.chinasafety.gov.cn)"安全科技"栏目下载。
(四)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光盘1份,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省安全监管局规划科技处。
附件:1.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创建工作的通知
2. 安全科技支撑平台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12日
(联系人:倪银邦,联系电话:0851-6891444)
责编:安监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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