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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7月1日开始启动京津冀通关一体化改革

发布日期:2014-05-15  来源:甘肃省商务厅   查看:327

核心提示:记者14日从海关总署获悉,近日出台的《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自今年7月1日开始,率先在北京海关、天津海关启动实施通关一体化改革;惠及企业范围更广泛,京津冀地区企业都被视为一个关区的企业,并放开了企业类别的限制,腹地地区企业在京津冀口岸通关,也同样适用一体化通关模式;

记者14日从海关总署获悉,近日出台的《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自今年7月1日开始,率先在北京海关、天津海关启动实施通关一体化改革;10月份前后,将扩大至石家庄海关,实现在京津冀海关的全面推开。

按照这一方案,此次改革将通过建设一个中心,搭建四个平台,实现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的一体化作业。一个中心,即区域通关中心,在现有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将原先各自独立的通关管理体系,通过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形成区域联动的通关中心。四个平台,即:统一申报平台、统一风险防控平台、统一专业审单、统一现场作业。同时,京津冀海关将在保税监管、打击走私、企业管理、企业稽查等业务领域,同步推进相关配套改革。

京津冀所在的环渤海地区,已成为继长三角、珠三角后的中国经济增长的第三极。去年的进出口贸易总额达6125亿美元,约占全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4.7%;实际利用外资共320.2亿美元,平均增幅高于全国4.32个百分点。京津冀地区不仅拥有天津港、首都机场、秦皇岛港等,还拥有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等类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海关总署介绍,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将使跨区域通关更便捷,三地企业可自主选择申报的海关,除需要查验的货物要在实际进出境地海关办理验放手续外,可实现跨关区的放行;惠及企业范围更广泛,京津冀地区企业都被视为一个关区的企业,并放开了企业类别的限制,腹地地区企业在京津冀口岸通关,也同样适用一体化通关模式;同时,一体化改革将使企业进出口物流更顺畅,海关服务也将更到位。

海关总署表示,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原则,继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后,将视试点工作情况陆续推进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联系紧密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文章来源 新华网 作者 高敬、王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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