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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年度广东省文化遗产保护突出贡献团体和人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4  来源:广东省文化厅   查看:502

核心提示:为推动我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发展,加大文物保护工作的力度,省文物保护基金会拟于今年评选2014年度文化遗产保护突出贡献团体和人物,由基金会颁发证书。评选对象:(六)长期自觉守护文化遗产或在危险时刻抢救文化遗产作出贡献的;(二)由省文物保护基金会组织评选,入选名单在广东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与广东文物网公示;

粤文保基[2014]001号

各地级以上市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文物旅游局)、顺德区文体旅游局、省直文博单位:

为推动我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发展,加大文物保护工作的力度,省文物保护基金会拟于今年评选2014年度文化遗产保护突出贡献团体和人物,由基金会颁发证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2013年以来对我省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人物(含海外华人、外籍人士)。

参评条件

具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申报广东省文化遗产保护突出贡献团体或个人:

(一)为保护广东文化遗产与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事迹突出的;

(二)将个人收藏的珍贵文物或数量在100件以上的文物捐赠给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

(三)为文物博物馆事业作出价值较大捐赠的;

(四)发现重要文物能及时上报或上交,使国家文物得到保护的;

(五)经文物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私立博物馆,免费开放且观众较多的;

(六)长期自觉守护文化遗产或在危险时刻抢救文化遗产作出贡献的;

(七)在生活或生产活动中大力支持文物考古或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并作突出贡献的;

(八)为保护文化遗产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行为的。

三、评选程序

(一)即日起接受参评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31日(以邮寄日期为准)。特殊情况可与基金会秘书处沟通协商;

(二)由省文物保护基金会组织评选,入选名单在广东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与广东文物网公示;

(三)2014年6月“文化遗产日”期间在省“文化遗产日”活动主会场宣布评选结果。

四、材料报送:团体申报需加盖公章;个人自荐至少有一名推荐者。

联系方式:

单位:广东省文物保护基金会秘书处

地址:广州市水荫四横路34号演音大楼B座九楼

邮编:510075

联系人与电话:邱立诚020-87049581 13802907359

陈以琴020-87049399 13560305458

传真:020-87049581

申报邮箱:Gdswbjjh@163.com

申报表下载

广东省文物保护基金会

201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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