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比赛由湖南省体育局主办,湖南省垂钓运动协会、湖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承办,常德市体育局、澧县双龙乡人民政府、澧县大美绿色生态园、白云边股份有限公司协办。钓具一律按规定自备,可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支钓具同时下水垂钓。十六、本次比赛规程的解释权,由湖南省垂钓运动协会负责解释。
各市、州体育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进一步推动我省垂钓运动的发展,定于2014年5月27日至29日在澧县大美绿色生态园举办“中国体育彩票杯”湖南省第七届钓鱼锦标赛。比赛由湖南省体育局主办,湖南省垂钓运动协会、湖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承办,常德市体育局、澧县双龙乡人民政府、澧县大美绿色生态园、白云边股份有限公司协办。请各市、州按竞赛规程的要求,提前做好组队、报名和其他各项工作。(报名截止时间5月20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垂钓运动协会。
联系电话:0731-84411997(传真)、13507313119。
湖南省体育局(章)
二O一四年五月五日
附件:
2014年“中国体育彩票杯”湖南省第七届钓鱼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湖南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湖南省垂钓运动协会
湖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常德市体育局
澧县双龙乡人民政府
澧县大美绿色生态园
白云边股份有限公司
四、全程支持媒体
湖南经济电视台
湖南日报体育部
潇湘晨报
湖南交通频道
湖南广播电视台快乐垂钓频道
五、支持单位
湖南省池海浮标钓具有限公司
客友海比邻钓具(武汉)有限公司
喜东钓具
东莞狼王渔具有限公司
六、竞赛日期
2014年5月27-29日。
七、比赛地点
澧县大美绿色生态园
八、参加单位
各市、州体育局组队参赛
九、比赛项目
(一)手竿钓对象鱼(计尾数);
(二)手竿钓混合鱼(计重量)。
十、参加办法
以市、州为单位,每单位限报三个队,每队限报四名运动员。,以当地体育局盖章报名为准。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状态合格,有身体不适宜不宜参加,否则后果自负。
十一、钓具与比赛
1.手竿钓鲫鱼比赛限用3.6米(正负不<3厘米),手竿钓混合鱼比赛限用5.4米以下鱼竿。钓具一律按规定自备,可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支钓具同时下水垂钓。
2.钓饵自备。不得使用有毒饵,及其它有害鱼类生存的诱钓物质,比赛禁用虫饵、活饵。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不得传递饵料。
3.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信号发令为准。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将钓、漂提出水面,等候裁判计量记录,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否则视为违规行为。记录单经本人签名后成绩有效。
4.运动员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按顺序抽签确定钓位。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别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
5.参赛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互通信息。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裁判员批准。
6.比赛时间为手竿钓对象鱼90分钟一场,手竿钓混合鱼120分钟一场,每人每天两场。比赛期间禁止换人,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7.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赛前应认真学习比赛规程;并接受相应的培训,对赛场的水情、鱼情、地形、钓位设置、安全工作等进行检查落实。整个比赛过程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
8.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各场比赛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内提出申诉,申诉应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200元,(胜诉者则退还费用)。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个人总成绩录取前六名,分别颁发奖状和奖金。
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400元,第三名:1200元,
第四名:1000元,第五名:800元, 第六名:600元。
2.团体总成绩录取前六名,分别颁发奖状和奖金。
第一名:25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800元,
第四名:1600元,第五名:1400元,第六名:1200元。
十三、报名时间
各参赛队、个人运动员名单(打印)于2014年5月20日前报送到湖南省垂钓运动协会,过期不予受理。
十四、报到日期与地点
2014年5月27日下午1点报到,地点:澧县桃花滩宾馆2号楼服务台。提前报到者,一切费用自理。
十五、报名费
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每人参赛费400元,比赛期间的食宿均由大会组委会统一安排。
十六、本次比赛规程的解释权,由湖南省垂钓运动协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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