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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学位认证事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4-05-14  来源:黑龙江省教育厅   查看:509

核心提示:由我省教育科技发展中心代理、教育部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属于国家级权威认证,一次认证,终生有效,为各级用人单位承认的国家级法定报告,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http://www.chinadegree.cn)上可以查询。学位认证以自愿为原则,分为应届毕业生学位认证和往届毕业生学位认证。黑龙江省教育科技发展中心。

广大高校毕业生:

为克服假学历、假文凭对人才市场的干扰,确保用人单位对高校毕业生所提供信息的真实知情权,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受教育部学位中心委托,黑龙江省教育科技发展中心从2010年起代理我省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学位认证服务工作。由我省教育科技发展中心代理、教育部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属于国家级权威认证,一次认证,终生有效,为各级用人单位承认的国家级法定报告,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http://www.chinadegree.cn)上可以查询。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人才竞争日趋激烈,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进一步增大,学位认证报告已经成为重要的就业凭证。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招考招聘、在职人员职称评定、晋级晋职、出国留学等方面经常需要学位认证报告。我省需学位认证的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数量近几年一直呈上升趋势,认证需求增长极为迅速。

学位认证以自愿为原则,分为应届毕业生学位认证和往届毕业生学位认证。有认证意愿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向学校相应主管部门(研究生处、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提交认证申请,学校主管部门汇总后报省教育科技发展中心,省教育科技发展中心再上报教育部学位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教育部学位中心为每位申请者出具终生有效的学位认证报告1份,并寄回省教育科技发展中心。省教育科技发展中心再将认证报告统一返回学校,毕业生在离校前即可拿到学位认证报告。按照教育部学位中心确定的收费标准,每份认证报告收取人民币100元。省教育科技发展中心暂不直接受理应届毕业生学位认证申请。

往届毕业生学位认证由本人直接向省教育科技发展中心提出认证申请,出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填写学位认证申请表。省教育科技发展中心将相关资料数据报教育部学位中心。教育部学位中心审核通过后出具认证报告,并直接邮寄给认证申请人。按教育部学位中心确定的收费标准,每份认证报告收取人民币235元。

省教育科技发展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102号黑龙江省教育培训中心605房间,联系人:姚凯,电话0451—53645737。

黑龙江省教育科技发展中心

201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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