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根据省人大、省政府2014年立法工作安排,拟对《贵州省水利工程设施管理条例》进行修订,现将《贵州省水利工程设施管理条例(修订稿)》送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将盖有单位公章的书面意见于2014年5月23日前反馈给厅政策法规处,同时将电子版发在qq邮箱中。贵州省水利厅。2014年5月12日。
各市(州)水利(务)局、贵安新区农林水务局、省直管县(市)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省水投公司、松柏山水库管理处:
根据省人大、省政府2014年立法工作安排,拟对《贵州省水利工程设施管理条例》进行修订,现将《贵州省水利工程设施管理条例(修订稿)》送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将盖有单位公章的书面意见于2014年5月23日前反馈给厅政策法规处,同时将电子版发在qq邮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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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水利厅
2014年5月12日
(联系人:代仁政 电话(传真):0851-5937502 qq:33900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