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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3年度高等院校成人函授教育辅导站年检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3  来源:贵州省教育厅   查看:277

核心提示:各有关高等院校及其函授站:年检不合格的贵州民族大学黎平函授站、贵州民族大学黔南函授站、贵阳学院遵义函授站、贵阳学院都匀函授站、贵州大学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教育部函授站和贵州大学金融自修中心函授站,办学主体不明,责任不清,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函授站管理的有关规定,暂停上述6个函授站2014年的招生资格。

黔教办职成〔2014〕199号

各有关高等院校及其函授站:

根据《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函授教育辅导站设置及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普通高校成人函授教育辅导站年检和2014年度备案的通知》(黔教办职成〔2013〕747号)要求,我厅对普通高校在黔函授站报送的年检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年检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年检不合格的贵州民族大学黎平函授站、贵州民族大学黔南函授站、贵阳学院遵义函授站、贵阳学院都匀函授站、贵州大学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教育部函授站和贵州大学金融自修中心函授站,办学主体不明,责任不清,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函授站管理的有关规定,暂停上述6个函授站2014年的招生资格。相关主办高校要牵头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报我厅职成教处审验。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撤并。

年检基本合格的西南交通大学成铁贵阳职工培训基地函授站、贵州师范学院赤水函授站、云南大学贵州函授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贵州函授站、四川理工学院贵阳函授站、贵阳学院毕节函授站和毕节学院毕节第三实验高中函授站,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年检资料有待规范,主办院校和设站单位务必加以改进。连续两年年检为基本合格的函授站,将暂停第二年的招生资格。

年检合格的48个函授站要汲取经验教训,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成人函授教育管理的有关规定,端正思想,加强自律,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和服务水平。

附件:2013年度普通高校成人函授教育辅导站年检结果

(责任编辑:gzsedu_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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