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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省大企业大集团培育专项资金(2014)申报入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6  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查看:243

核心提示:按照我省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工作的总体要求,为充分发挥四川省大企业大集团培育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引导和支持我省大企业大集团加快发展、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现开展2014年四川省大企业大集团培育专项资金申报入库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三、申报方式。四川省培育大企业大集团联席会议办公室。

川大企办〔2014〕2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管理部门,相关大企业大集团:

按照我省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工作的总体要求,为充分发挥四川省大企业大集团培育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引导和支持我省大企业大集团加快发展、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现开展2014年四川省大企业大集团培育专项资金申报入库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纳入省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名单的100强企业及其在川子(分)公司;或在四川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登记注册并缴纳税收,且2013年营业收入在10亿元以上(以企业审计报告为准)的重点工业企业和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划型标准的大型工业企业。

(二)申报企业需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会计、银行和纳税信用。

(三)申报企业需在2013年6月-2014年6月期间无重大安全及环境污染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入库申报类别

(一)兼并重组专项。2013年6月-2014年6月期间,企业通过股权并购、增资扩股、股权置换、合法拍买等方式成功实现兼并重组(不含企业内部子分公司间的资产重组),并已完成所有相关手续,可申报此专项。

(二)核心竞争力培育专项。

1、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子项。2013年6月-2014年6月期间企业的核心研发人才获得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表彰;申报企业获得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可申报此专项。

2、设备(技术)采购子项。2013年6月-2014年6月期间,企业通过购买生产、研发、实验室(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的关键设备及专利技术等方式,有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及产品检验检测能力的,可申报此专项。

(三)产业带动专项。

2013年6月-2014年6月期间,大企业大集团通过服务外包、采购、协作等方式带动省内中小企业实现产业聚集发展,且效果显著的,可申报此专项。

三、申报方式

由相关企业自行组织,通过四川省培育大企业大集团信息平台资金申报系统(http://www.scdqb.org)予以入库申报。

四、申报时间

本次入库截止时间为6月15日,请各相关部门及企业抓紧时间组织申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大企办:李游 86264894

干杰鑫 86264782(传)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杨郦 83228797

四川省培育大企业大集团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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