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根据8月10日全省药政工作会议的要求,请将《广东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于9月17日上午12:00点前反馈至省卫生厅药政处。(联系电话:02083812576;二○一○年九月九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根据8月10日全省药政工作会议的要求,请将《广东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于9月17日上午12:00点前反馈至省卫生厅药政处。
(联系电话:02083812576;卫生厅药政处邮箱:wstyzc020@126.com)
二○一○年九月九日
附件: 《广东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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