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渝国土房管〔2014〕314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同意延长巴南区长安铃木安置房。巴南区长安铃木安置房二期项目由你司建设。经研究,为支持项目建设,同意巴南区长安铃木安置房二期项目享受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行政确认有效期延长至2014年12月31日。项目建成后全部用于巴南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住房安置,不得对外销售。
渝国土房管〔2014〕314号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同意延长巴南区长安铃木安置房
二期项目行政确认有效期的通知
重庆市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巴南区长安铃木安置房二期项目由你司建设。该项目于2012年6月取得我局的行政确认文件(渝国土房管〔2012〕281号)。经巴南区政府来函(巴南府函〔2014〕106号)证实,该项目未能在有效期内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商请延期。
经研究,为支持项目建设,同意巴南区长安铃木安置房二期项目享受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行政确认有效期延长至2014年12月31日。项目建成后全部用于巴南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住房安置,不得对外销售。项目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属地巴南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特此通知。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
2014年5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巴南区政府;巴南区房管局;巴南区国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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