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关于对2013年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总部、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单位: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对2013年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的企业和个人予以处理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总部、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认证吸取事故教训,防范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9号)和《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制度的通知》(黔建施通〔2007〕588号),经研究,我厅决定对2013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关企业和个人作不良行为记录处理(详见附表),不良行为记录日期自5月16日起计。
附表: 2013年房建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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