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一、申请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编写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按《认定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三、市经济信息委将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5家企业申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并对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在有关资金政策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渝经信科技〔2014〕6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推荐申报2014年国家技术
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4年度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联科〔2014〕60号)精神,为做好2014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编写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按《认定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企业申报材料包括:
1.《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企业技术创新评价指标》(1-3见附件2);
4.经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
5.企业认为可佐证本企业技术创新水平及能力的其它附件材料;
三、市经济信息委将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5家企业申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并对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在有关资金政策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四、各有关企业于5月12日17:00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四份胶装成册及电子版)和推荐企业汇总表(附件1)报市经信委。
五、联系方式:
市经信委科技处 王 亚 电话:63895632 13678493688
方 媛 电话:63899455
附件:1.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
2.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渝经信科技2014006.doc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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