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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区国土分局遗失声明 声明人:段翔益

发布日期:2014-05-15  来源: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查看:268

核心提示:遗失声明。特此声明。声明人:段翔益。联系电话 :18716620199.2014年 5月 15日。

遗失声明

本人段翔益(身份证号码:500101199402270216)不慎遗失位于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13号2幢28-4号房屋的房地产权证(证号:北新高112房地证2009字第03925号),现本人申明原权属证书/证明作废,现特向重庆北部新区国土资源房屋管理所申请补发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经济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人:段翔益

联系电话 :18716620199

2014年 5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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