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管理系统   信息资源  管理  营销管理   正文

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专项清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查看:244

核心提示:为全面掌握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和结余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清查。2007年秋季学期至2011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结余情况,2011年秋季学期至2013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拨付、发放和结余情况;三、清查对象。

桂教资助〔2014〕9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全面掌握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和结余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清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时间

2014年5月19日至5月30日。

二、清查内容

2007年秋季学期至2011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结余情况,2011年秋季学期至2013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拨付、发放和结余情况;2009年秋季学期至2010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结余情况,2011年春季学期至2013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拨付、使用和结余情况。

三、清查对象

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四、清查要求

各市、县(市、区)财政、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资金清查工作,精心组织,密切合作,认真核对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结存情况,保证清查数据准确无误。

请各市于2014年5月30日前将本市(含所辖县(市、区))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与结余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及各县(市、区)汇总表纸质件一并送至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其中各市、县(市、区)报送材料需同级财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三部门联合盖章上报。2014年5月30日前,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将汇总表直接报至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南宁市竹溪路69号511,530021),区直各技工学校报至自治区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南宁市葛村路5号社保大厦706,530023)。

此次资金清查数据将作为今后开展专项审计及下达后续财政补助资金的依据,各地、各校要严肃财经法纪,必须如实填报,严禁虚报、瞒报以及挤占、挪用、滞留国家资助资金等行为。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资助资金监管机制,加强结存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林颖明,0771—5815567/5815160(传真);财政厅教科文处戴媚,0771—5337804/5318175(传真);自治区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陶聆之,0771—5677981(传真)。

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与结余情况汇总表

2.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5月13日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新闻中心 | 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 免责声明 | 在线客服
Copyright 2017-2018 天使科技企业孵化服务平台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27678号-1
技术支持:四川中翼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Process: 0.3071s ( Load:0.0039s Init:0.0088s Exec:0.2710s Template:0.0234s ) | DB :58 queries 1 writes | UseMem:2,76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