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第一季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此次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中的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和悬挑脚手架没有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而且不同程度的存在安全隐患,如福建广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万鑫黄金城项目,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
第一季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大检查情况通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总部,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14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厅组成4个督查组,于2014年3月11日至3月29日,到贵阳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开展了2014年第一季度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组检查了贵阳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的16个在建工程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16份,提出整改意见200余条。本次检查重点是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各建方履行职责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施工安全情况等。其中黔东南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转发了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认真开展了节后复工检查;凯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采用指纹打卡考勤,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每周不少于1次到住建局指纹打卡。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开展了节后复工大检查,加大了隐患整改和相关责任主体的处罚力度。
二、存在的问题
本次检查共发现质量安全隐患142条,停工整改项目2个,限期整改项目14个。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贯彻上级安排部署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强。此次检查中,凯里东方城建文化大厦、安龙县印象荷城项目能提供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部署的文件外,其他项目均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未认真开展节后复工检查工作,也未执行领导带班制度。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急需进一步加强。人员到位情况较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安全监督机构人员数量普遍偏少,已不能满足监督工作的要求。此次检查的16个在建项目中,有7个项目经理不到位, 10个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到位;有5个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足。
(三)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急需进一步加强。此次检查中大部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均未在现场;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及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不严;多数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不能有效指导安全监理工作;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普遍只有1名监理员在场,对工地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
(四)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需进一步加强。此次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中的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和悬挑脚手架没有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而且不同程度的存在安全隐患,如福建广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万鑫黄金城项目,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
(五)存在无证上岗或持伪造证件上岗的情况。如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凯里市御景上城项目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持无有效证件,个别人员持假证;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施工的黄平县万泰.汇龙湾7号楼项目专职安全员无安全生产考核证;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都匀市沙包堡办事处观澜轩社区棚户区改造一期(B区)项目专职安全员无安全生产考核证;湖南明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的万鑫黄金城项目,提供虚假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且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和司索人员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三、检查处理意见
根据检查结果,我厅决定对此次检查中履职情况差,市场行为不规范,项目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相关企业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一是对以下单位予以全省通报批评:重庆中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遵义富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江苏天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富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宇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阳振兴建筑监理有限公司;贵州鼎丰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俊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是对以下人员予以全省通报批评:贵阳振兴建筑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工程师吴金志;贵州鼎丰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唐战辉;四川俊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工程师彭忠义。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受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以及工程建设各方参与主体要对检查组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整改,切实做到隐患整改“五到位”,并按要求上报我厅。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及时上报我厅。
各地、各单位要以本次检查作为改进和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推动力,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举一反三,加快建立健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企业的质量安全运行能力。
(二)加大“打非治违”和处罚力度。各地、各单位要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建建通〔2014〕112号)的要求,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不持证上岗,以及不及时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等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施工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制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和督办制度。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运行监管,推进标准化建设。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从业人员质量安全行为诚信管理,加大对企业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的曝光力度,督促企业和相关执业人员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行为。
附件:2014年第一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整改情况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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