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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省级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6  来源:辽宁省教育厅   查看:222

核心提示:培训工作由我省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及省教育厅指定的院校具体承办,培训形式为脱产集中学习,培训时间见各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培训经费由省承担,参加培训教师的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培训经费由省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专项经费承担,往返交通费由教师所在学校或个人承担。3.-市(院、校)2014年职业院校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

辽教办〔2014〕38号

各市教育局(不含大连),省内各高等职业院校,各培训基地: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职业教育强省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和《辽宁省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实施全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职业院校教师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经研究决定,2014年度我省将继续组织开展省级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为相关专业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改革成果、教育技术应用、专业课程的新知识、新内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各类培训具体内容请见各培训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省内各高、中等职业院校专任教师,原则上为现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的骨干教师或相关专业带头人。参培教师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每校申报各培训基地项目参培人员,每专业限2人以下申报。

三、培训形式和时间

培训工作由我省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及省教育厅指定的院校具体承办,培训形式为脱产集中学习,培训时间见各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四、培训考核

学员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后,由辽宁省教育厅和承办单位共同颁发培训证书,优秀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五、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省承担,参加培训教师的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培训经费由省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专项经费承担,往返交通费由教师所在学校或个人承担。

六、培训报名

1.即日起开始报名。各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负责组织所属参培教师报名工作,并将本地区《 市(院、校)2014年职业院校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3)报省教育厅。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报名联系人:李丹,电子邮箱:1463414612@qq.com。省教育厅将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并公布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2.我厅将根据报名情况,分别确定各类培训教师的名单,并将参加培训教师名单等信息,在“辽宁省职业教育效率平台”栏目进行发布。

3、原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按属地化原则,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报名。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辽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李丹 苏云海

联系电话: 024-22716904 18624081539 86907708

附件:附件.zip

1.2014年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汇总表

2.2014年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方案(见辽宁教育网“公告栏”)

3.-市(院、校)2014年职业院校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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