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细则》宁建(党)发〔2013〕6号。4、《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宁房改[2005]1号)7、《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不当行为问责办法》 (宁建(人教)发[2013]6号)以上制度内容请点击附件下载文档查看。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室。
为贯彻落实好自治区纪委《关于开展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力活动的实施意见》(宁纪发〔2014〕1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根据厅党组《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力活动实施方案》,决定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细则》等7项制度作为开展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力活动的重点督查制度,并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现将7项制度公示如下:
1、《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细则》宁建(党)发〔2013〕6号
2、《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务接待标准》宁建(计)发〔2013〕29号
3、《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办法》(宁建(建)发[2011]105号)
4、《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宁房改[2005]1号)
5、《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宁房改[2006]12号)
6、《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宁建发[2014]92号)
7、《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不当行为问责办法》 (宁建(人教)发[2013]6号)
以上制度内容请点击附件下载文档查看。
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厅纪检监察室反映,监督电话:5019421 5030391 。
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室
201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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