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工作改革创新,紧扣“平安交通,我担当我尽责”主题,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强化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为平安交通创建营造良好氛围。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厅直属各单位,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各重点工程项目办: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现就开展2014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工作改革创新,紧扣“平安交通,我担当我尽责”主题,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强化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为平安交通创建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平安交通,我担当我尽责。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安委会办公室承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日常工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有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活动的开展。
五、活动内容
1.开展“四个两”活动。一是学透两篇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建设平安中国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岛11.22爆燃特别重大事故的讲话》。二是观看两部影片:组织观看《生命的红线》、《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4版)》。三是开展两项活动:查摆身边事故隐患活动、与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谈心活动。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至少深入两家基层单位开展暗访和调研,查摆事故隐患,并与其安全管理负责人开展谈心活动。四是撰写两方面的建议:加强平安交通建设的建议、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2.强化平安交通建设宣传教育。各部门、各单位应紧紧围绕“平安交通”建设主要内容,多渠道、多方式将宣传工作深入车船、站场、工地一线;同时要组织行业专家开展网络和报刊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平安交通建设的氛围,使“平安交通,我担当我尽责”的理念深入人心。要推出先进典型、报道好经验好做法,曝光负面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切实推动平安交通建设的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单位要按照省“安全生产月”指导委员会部署,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积极参与第九届井冈山安全发展论坛等全省性重点活动。
3.继续做好平安交通专项活动。2014年是“平安交通”建设活动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道路客运安全年”、“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回头看”、隧道运营安全、长途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港口危险品罐区和油气管线隐患专项整治等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百日专项行动,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4.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单位要将演练活动与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与强化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普及应急救援知识,提高预警预防和应变应对能力。
5.开展“生命的礼赞”征文活动。各单位根据《关于转发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生命的礼赞”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赣交安办函〔2014〕8号)要求,认真组织选送高质量文章于6月20日前报厅安委办。
6.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库。省公路管理局、省港航管理局、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选择本行业领域的2-5起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深入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教训,编成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于7月20日前报厅安委办。厅安委办将遴选典型案例编入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库。
六、活动要求
1.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好的效果。
2.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单位分别于5月20日和7月2日前将活动方案和总结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报厅安全监督处。
联系电话:0791—86243143, 86243353;
传真电话:0791—86243736;
电子邮箱:jttaqc@jxjt.gov.cn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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