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支持邮政体制改革,做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改制中涉及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从国家对中央国有企业实行战略性调整的大局出发,积极为国有企业改制服务,切实按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协助邮政部门做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改制中涉及土地使用权变登记工作。附件列表:
冀国土资办字〔2014〕24号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定州、辛集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国土资源局:
为支持邮政体制改革,做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改制中涉及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从国家对中央国有企业实行战略性调整的大局出发,积极为国有企业改制服务,切实按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协助邮政部门做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改制中涉及土地使用权变登记工作。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动做好服务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邮政储蓄银行改制中涉及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工作。
二、纳入河北省邮政储蓄银行改制范围,邮政公司租赁给邮储银行的国有划拨土地59宗(附件1),土地证书记载权利人不变,土地使用权类型变更为“授权经营”。
三、纳入河北省邮政储蓄银行改制范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部资产调整47宗。其中:国有划拨土地30宗(附件2)、出让土地17宗(附件3)。土地使用权可直接更名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支行”等邮政储蓄银行相关分支机构名下,与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一致。原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变更为“授权经营”,原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保持不变。
四、办理本次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有关文件
(一)《国土资源部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改制土地资产处置的复函》(国土资函﹝2011﹞571号)
(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改制上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53号)
(三)《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改制中做好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1﹞5号)
(四)《关于开展邮储银行改制涉及的土地房屋资产权证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中国邮政﹝2013﹞469号)
(五)转增国家资本金凭证。
上述文件由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人提供。
附件:1、租赁划拨土地使用权明细表
2、注资划拨土地使用权明细表
3、出让土地使用权明细表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2014年4月4日
附件列表:
1: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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