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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体育法制工作交叉检查和调研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5  来源:山西省体育局   查看:259

核心提示:参加单位:大同、朔州、忻州、阳泉、晋中、长治、晋城、吕梁、临汾、运城等10市体育局的分管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各1名。(二)南、北两组分别在太原市座谈,参观、交流,检查太原市体育法制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和检查、交流工作提纲,协调有关单位和各市,安排在太原的食宿,撰写工作报告,给局网站提供宣传资料。

晋体政〔2014〕4号

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体育法制工作

交叉检查和调研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全省体育法制工作发展状况,并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交流学习,推动全省各级体育部门完善执法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治体整体水平和服务质量,使体育事业在落实提质增效升级、持续改善民生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同时为巩固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根据2014年工作计划,省体育局决定于4-5月间组织各市体育局联合开展体育执法工作交叉检查和法制建设调研交流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时间、地点

在4至5月间各选一周时间,分别到山西南部和北部各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工作分组

全省11市,分南北两组,每组5个市。周日到省体育局报到,周一在太原检查、交流,随后北片组到南部、南片组到北部各市交叉检查。太原市全程参加南、北片组活动。

南片组:长治、晋城、吕梁、临汾、运城

北片组:大同、阳泉、晋中、朔州、忻州

三、参加单位与人员

组织单位:省体育局政策法规处、体育经济处、监察室

协助单位:省体育产业管理中心、省体育局后勤服务中心、太原市体育局

参加单位:大同、朔州、忻州、阳泉、晋中、长治、晋城、吕梁、临汾、运城等10市体育局的分管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各1名。

四、工作内容

(一)各市体育局按照本次活动的检查提纲、行程安排准备在本市期间的各项工作;

(二)南、北两组分别在太原市座谈,参观、交流,检查太原市体育法制工作。随后分赴北、南部各市检查;

(三)检查方式主要是书面与口头汇报、查验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档案资料,实地检查(实地检查至少一个县和一个体育经营场所);

(四)本次检查交流活动结束后,将进行工作总结和情况通报。

五、交通与线路

(一)交通

报到与离会交通自理,检查期间统一乘坐省体育局的中型面包车;

(二)线路

南片组:太原—吕梁—临汾—运城—晋城—长治—太原

北片组:太原—晋中—阳泉—忻州—朔州—大同—太原

(三)时间顺序

1、南部活动

第一天:各市参会人员到省体育局指定宾馆报到。

第二天:太原座谈、检查、交流。下午赴吕梁,住吕梁。

第三天:上午吕梁座谈、检查、交流。午餐后赴临汾,下午座谈,住临汾。

第四天:上午临汾检查、交流。赴运城,午餐后座谈、检查、交流,住运城。

第五天:早餐后赴晋城,上午在晋城座谈,午餐后检查、交流。赴长治,住长治。

第六天:上午在长治座谈、检查、交流,午餐后返太原。

第七天:离会。

2、北部活动

第一天:各市参会人员到省体育局指定宾馆报到。

第二天:太原座谈、检查、交流。下午赴晋中,住晋中。

第三天:上午晋中座谈、检查、交流。午餐后赴阳泉,下午座谈、检查、交流,住阳泉。

第四天:早餐后赴忻州,上午座谈,午餐后检查、交流,赴朔州,住朔州。

第五天:上午朔州座谈、检查、交流。午餐后赴大同。下午在大同座谈,住大同

第六天:上午大同检查、交流。午餐后返太原。

第七条:离会。

六、人员构成与职责分工

(一)省体育局分管局领导

(二)政策法规处:王永清 侯 冰

体育经济处:1人

监察室:1人

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和检查、交流工作提纲,协调有关单位和各市,安排在太原的食宿,撰写工作报告,给局网站提供宣传资料。

(三)省体育产业管理中心

人员:2—3人

职责:参与全程活动,配合在太原期间的会务接待。

(四)省体育局后勤服务中心

人员:1人(驾驶员)

职责:车辆保障,提供会议用中型面包车1辆

(五)太原市体育局

人员:参会2人,会务3—5名

职责:起草检查交流工作提纲,编写本市工作方案,安排在太原的两次活动和会议期间自助餐。

(六)各市体育局

人员:参会2人,会务人员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职责:编写本市工作方案,安排参会人员在本地住宿宾馆,负责工作期间自助餐。

七、工作要求

(一)各市编写工作方案,包括工作内容与程序、交通与检查线路、检查地点、食宿地点、联系人与电话;

(二)食宿标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三)各市工作方案、地市体育法制工作情况调查表和参会人员报名表请于4月16日前报送省体育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侯 冰

电 话:(0351)7686256

Ema1:houbing429@163.com

QQ群:312655015

八、经费

(一)参会代表负担各自差旅费和检查期间住宿费;

(二)各市体育局负担参会人员在本市检查交流期间的工作餐;

(三)省体育局负担参会人员在太原期间的食宿费和其他工作经费。会议无关人员全部费用自理。

附件:1、地市体育法制工作情况调查表

2、参会人员报名表

山西省体育局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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