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第一条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是党组领导班子和成员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组织形式。1、中心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学习,善于学习,自觉遵守学习制度,养成学习的习惯,在完成中心组学习任务和要求的同时,每天坚持读书1小时,一年读几部经典性著作,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
晋体党〔2014〕8号
关于印发《山西省体育局党组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山西省体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已经省体育局2014年第2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山西省体育局党组
2014年3月18日
山西省体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学 习 制 度
第一条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是党组领导班子和成员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组织形式。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省体育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习目的
1、提高思想理论水平。要系统深入地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原原本本研读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同志的经典著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增强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形势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增强政治信念。始终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不断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3、提高领导水平。坚持和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不断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综合素质。把理论学习的过程变成统一思想、总结经验、完善决策、指导实践的过程,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和底线思维能力。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以致用。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大政方针,结合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结合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实践,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深入思考体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
2、改造主观世界与改造客观世界相结合,坚定理想信念,增� 空我馐丁⒋缶忠馐逗驮鹑我馐丁�
3、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坚持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
第四条 主要内容
1、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重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及中央、省委领导同志的重要论述。
3、深入学习掌握经济、法律、科技、管理、历史、文化和体育业务等方面的知识。
4、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四个实施办法”,以及中央和省委加强和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关重要规定和要求。
5、深入掌握国情、世情、党情,特别是深入掌握省情和推进转型跨越发展、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领域、丰富知识储备、优化知识结构。
第五条 党组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结合体育工作实际,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大局制定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研讨计划,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实施办法和目标要求。
年度学习计划在年初制定,阶段性学习安排主要结合形势任务和不同阶段的要求制定,专题学习计划重点围绕某个重要问题提出具体的学习研讨方案。
中心组学习原则上按月进行安排,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2次12天,其中集中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第六条 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按照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个人年度自学计划和调研计划,确定必读书目和参考阅读书目,明确个人学习目标、自学选题及学习成果的体现方式。
第七条 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精心组织集中学习研讨活动,围绕体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认真设计专题。集中学习研讨可扩大到机关各处室和有关直属单位负责人。
每次集中学习研讨要安排重点发言,或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讲座,并提前一周将学习的内容、方式、要求等事项通知到每个成员。
第八条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成
中心组由局党组成员、巡视员、副巡视员组成。组长由局党组书记担任,是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长担任。
中心组组长职责:确定学习主题,审定学习计划,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并进行总结;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副组长职责: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中心组学习秘书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担任,具体负责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
中心组可根据学习安排和要求,吸纳有关人员列席中心组学习。
第九条 坚持学习报告备案制度
每年一月底前向省直工委书面报送中心组成员名单、本年度学习计划和上年度学习情况。及时向省直工委报送阶段性学习计划、集中学习研讨的专题安排及学习成果。一些重大的学习研讨活动可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第十条 坚持学习考勤制度
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参加集中学习研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要向组长请假,并做出补课安排。中心组成员全年参加学习的出勤率不得低于80%。
第十一条 坚持学习通报制度
每次学习后,及时填写《中心组学习情况报告表》,并在一周内将报告表和学习研讨情况上报省直工委。同时,要通过网站、内部情况通报等方式,及时向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通报学习情况和成果,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学习。
第十二条 坚持述学制度
党组中心组要按照上组党组织的有关述学要求,把领导干部述学与述职、述廉结合起来,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中心组成员在年终述职述廉时,要对本年度学习情况、学习成果、学习差距和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的情况进行回顾总结。
第十三条 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
档案的内容包括:
1、党组中心组各项学习计划和总结。
2、每次集中学习会议记录、考勤记录、纪要或学习简报。
3、党组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研讨发言提纲、个人自学计划、学习心得体会文章、论文与调研报告等。
4、其他有关中心组学习的材料。
党组中心组学习档案按年度建立专卷。
第十四条 学习基本要求
1、中心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学习,善于学习,自觉遵守学习制度,养成学习的习惯,在完成中心组学习任务和要求的同时,每天坚持读书1小时,一年读几部经典性著作,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
2、中心组成员要认真读书,勤于思考,坚持撰写读书笔记。除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内容外,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再选学一些其他方面的理论知识。每年中心组成员要撰写1-2篇学习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
3、中心组成员要结合省体育局实际和各自分管工作职责,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寻求新办法,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学习的全过程,使学习和调查研究成为推动体育事业向前发展的重要保证。党组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的调研选题不得少于1个,调研的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
4、中心组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局机关支部有关党员学习培训及所在党支部理论学习活动,与党员干部经常谈心、交流学习体会,定期给党员讲党课或做形势报告,形成党组中心组学习与整个局机关党员干部学习的互动机制。
5、中心组成员每次集中学习研讨,要提前做好准备,自学有关内容,写出提纲,积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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