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根据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的安置房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对巴南区先锋村大书堡安置房项目予以行政确认,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一、项目名称:巴南区先锋村大书堡安置房项目。项目具体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按照各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具体享受优惠政策的建筑面积以实际核定为准。
渝国土房管〔2014〕312号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对巴南区先锋村大书堡
安置房项目予以行政确认的通知
重庆融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的安置房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对巴南区先锋村大书堡安置房项目予以行政确认,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巴南区先锋村大书堡安置房项目
二、项目地址:巴南区花溪街道先锋村大书堡
三、实施单位:重庆融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占地面积:6128平方米
五、住宅规模:8040.73平方米(94套)
六、总投资:5000万元
该项目开发建设须按照国家及我市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建成后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现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安置政策对巴南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住房安置对象进行一对一安置,不得对外销售。项目具体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按照各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具体享受优惠政策的建筑面积以实际核定为准。项目日常管理由巴南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接此通知后,请速与有关部门联系,抓紧办理建设等相关手续,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本文件有效期一年。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
2014年5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巴南区政府;巴南区房管局;巴南区国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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