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有参展意向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质的企业,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根据第116届广交会参展展品目录申请对应展区的一般性展位,按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申请资料,打印参展申请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所属商务局,按商务局要求提交相关评审材料,参展申请正式生效。2、广交会参展展品目录:
各市州商务局:
根据广交会大会通知,第116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工作已经开始。为了更好地落实《甘肃省商务厅广交会参展规范管理办法》(甘商务办发[2012]89号)要求,提高参展企业的广泛性,增强展位分配的公开性,提升参展企业质量,现将我省外贸企业参加广交会展位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位申请时间
2014年5月12日-6月15日。
二、参展资格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企业须达到广交会规定的最低年出口额:流通企业40万美元,非流通企业20万美元。2013年度无出口业绩不能申请本届展位,对具有我省自主知识产权的特色产品生产企业,实行“零门槛”支持参展,但该展位仅限于企业自用,展位类别须与企业自营产品同类,不允许跨类别申请,不允许联营。
三、展区设置
第116届广交会于2014年10月15日-11月4日分三期举办,展区设置在第115届基础上进行了调整:
第一期:
增设新能源展区;
计算机及通讯产品和电子消费品展区合并为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展区;
小型机械和工程机械(露天/棚下)展区重组划分为四个展区:动力、电力设备,通用机械、小型加工机械及工业零部件,工程农机(室内)和工程农机(室外)展区。
第二期:
增设宠物用品展区:
取消土特产品展区(相关展品并入节日用品、家居用品等展区)。
四、申请展位的程序
1、有参展意向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质的企业,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根据第116届广交会参展展品目录申请对应展区的一般性展位,按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申请资料,打印参展申请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所属商务局,按商务局要求提交相关评审材料,参展申请正式生效。
2、各市州商务局积极做好宣传工作,鼓励本地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商品的生产企业积极参展,对所属区域申请参展的企业资料进行核查,出具包括申请参展企业归属地、企业出口额归属地等内容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商务厅。
3、省商务厅广交会资质评审小组根据各市州商务局上报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评定本届参展企业并将通过资质评审的参展企业名单在《甘肃经济日报》和《甘肃商务网》网上公示。
4、省商务厅广交会资质评审小组对公示后的企业进行展位分配,并报各商会复核后确定第116届参展企业名单。
五、注意事项
1、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网址:
http://exhibitor.cantonfair.org.cn/cn/
2、广交会参展展品目录:
http://www.cantonfair.org.cn/html/cantonfair/cn/common/2012-09/8466.shtml
3、按照大会规定,自2013年起,企业在某一展区连续两年四届参展后,如仍无对应展区类别出口额,不得在该展区继续参展,直至确证其有该展区类别的出口额为止(特指广交会统计口径下的出口额),请各企业充分利用展会资源,认真做好出口工作。
4、为方便企业申报,继续由交易团与兰州海关协调统一出具申请企业核算年度出口商品明细表。
5、申请企业在线申请展位需填报企业简称,该简称
将用于广交会展位图标示,请务必按网上要求准确填写;申请展位选择主要展品时,须填写展品对应海关编码(即HS编码,8位代码),同一海关编码仅限申请一个展区;申请大型机械及设备展位的企业须如实填写最大展品的尺寸(长×宽×高)。
6、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结果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以交易团通知为准。
六、上报材料
1、各市州商务局出具的推荐意见;
2、首次参展企业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企业产品介绍及由兰州海关出具的2013年度出口商品明细表;
3、往届参展企业须提供参展申请表;
4、请将上述材料于2014年7月20日前上报省商务厅。
组展工作负责人:杨 洮 电话:0931-8766678
李 玲 电话:0931-8614788
甘肃省商务厅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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