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更好地履行标准化监管职能,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增强标准化工作实效,根据《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国质检标联〔2009〕84号),经研究,决定对2013年在各市、县质监局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的文本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四、各单位要结合此次检查,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不断提升标准化水平。2014年4月24日。
各设区市质监局,省标准化院:
为更好地履行标准化监管职能,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增强标准化工作实效,根据《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国质检标联〔2009〕84号),经研究,决定对2013年在各市、县质监局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的文本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质监局对照抽查名单(见附件1),收集汇总本辖区内被抽查的企业产品标准全部备案材料,于4月23日上午下班前报送省质监局标准化处,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将按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见附件2)开展检查。
二、各设区市质监局对监督检查后的结果,应依据“检查结论”和“专家审查意见”开展后续管理工作,并做好落实情况的收集汇总,及时反馈省质监局标准化处。
三、检查专家和经办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责任,不得泄露、扩散企业标准的内容或文本。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后,备案材料由原备案单位重新归档。
四、各单位要结合此次检查,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不断提升标准化水平。有条件的单位可参照开展对本辖区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的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分析,为推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提供数据支撑。
联系人:张晓峰,电话:0591-87581050,电子邮箱:843500853@qq.com。
附件:1.企业产品标准(2013年备案)抽查名单
2.企业产品标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4月24日
附件1:企业产品标准(2013年备案)抽查名单.xls
附件2:企业产品标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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