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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关于石家庄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小面额现金备付制度主办网点制度和主办银行制度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4-04-03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支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查看:412

核心提示:为促进流通中人民币券别结构合理,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更好的满足社会公众小面额现金需求,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在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外支付零假币,残币、零钞兑换零拒绝”公开承诺和“现金服务金牌工程”等活动的基础上,决定继续深化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小面额现金备付制度、主办网点制度和主办银行制度建设。

为促进流通中人民币券别结构合理,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更好的满足社会公众小面额现金需求,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在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外支付零假币,残币、零钞兑换零拒绝”公开承诺和“现金服务金牌工程”等活动的基础上,决定继续深化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小面额现金备付制度、主办网点制度和主办银行制度建设。现将制度规定,主办网点、主办银行名称、地址及电话公布如下:

一、小面额现金备付制度: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网点每日营业前10元以下各面额现金备付金额不得低于人民银行规定数量,并根据小面额现金需求淡、旺季特点,适时调整小面额现金最低备付金额。

二、小面额现金主办网点制度:是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选取一定数量的营业网点,作为办理小面额现金兑换业务的主办网点,负责为客户办理超出当日一般营业网点备付数量的小面额现金兑换业务。

三、小面额现金主办银行制度:是指由人民银行指定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办理小面额现金兑换业务的主办银行,负责办理当地其它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能承担的数额巨大的小面额现金兑换业务。省会实行双主办银行制度。

附件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面额现金主办网点名录

附件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面额现金主办银行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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