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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9  来源: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查看:375

核心提示:要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和刚结束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全局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关乎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关乎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要在全局范围内大力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五、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贵安监办〔2014〕8号

局机关各处室、各煤监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贵州省实施细则》(黔党发〔2014〕6号)(以下简称《条例》)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充分认识勤俭节约的重要意义。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要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和刚结束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全局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关乎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关乎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要在全局范围内大力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

二、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专门安排时间组织本单位(部门)人员学习,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各项规定,增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责任和意识,坚决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确保《条例》落实到位。

三、各单位在经费管理、差旅费管理、公务接待管理、会议费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制度不完善、不规范的,要按《条例》规定完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四、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督查力度,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中央、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取得成效,要防止搞成新的形式主义,走过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厉行勤俭节约。要把执行情况纳入党员干部的管理和考核中,对违反规定的开支不予报销,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造成浪费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或有关领导进行问责。

五、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严格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采取更科学、更精细的管理方式,把“三公经费”的开支控制在《条例》规定的范围内、控制在年度预算范围内。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2014年4月29日

责编:安监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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