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管理系统   信息资源  管理  现代企业制度  正文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30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查看:389

核心提示:新安监办〔2014〕20号。各地务必要将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作为提升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的重要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宣贯,扎扎实实地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巩固和提升安全生产基础水平。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新安监办〔2014〕2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4〕1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我区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数量众多,且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任务艰巨。各地务必要将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作为提升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的重要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宣贯,扎扎实实地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巩固和提升安全生产基础水平。

二、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3〕8号)精神,各地要把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的总体工作部署,加强领导,采取切实措施,克服畏难情绪,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等工作,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进一步规范达标评审、质量检查等各项工作程序,确保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深入顺利推进。

三、各地在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中要兼顾不同规模企业,制定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目标。同时,要指导企业填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每半年向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报送一次各地开展小微企业达标创建的企业数据。

联 系 人:韩伟

联系电话:0991-2825957

邮 箱:hanwei@xjsafety.gov.cn

链接1 链接2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4月28日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新闻中心 | 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 免责声明 | 在线客服
Copyright 2017-2018 天使科技企业孵化服务平台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27678号-1
技术支持:四川中翼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Process: 0.2738s ( Load:0.0025s Init:0.0731s Exec:0.1775s Template:0.0207s ) | DB :58 queries 1 writes | UseMem:2,81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