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外安全评价机构备案公告(三)各安全评价机构在渝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期间,要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规定,科学、公正、合法、自主地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如实的反映所评价的安全事项,对作出的安全评价结果负责,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014年3月26日。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外安全评价机构备案公告(三)
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2号)要求,经北京达飞安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等机构申请,同意其在渝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备案有效期至2015年1月31日,现予公告。
各安全评价机构在渝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期间,要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规定,科学、公正、合法、自主地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如实的反映所评价的安全事项,对作出的安全评价结果负责,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附件:在渝开展安全评价机构基本情况表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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